康大和(1498年-1577年),字原中,号砺峰,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盐籍,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进士,官至南京工部尚书。
弘治十一年(1498年)十月初七日生于莆田县崇福里砺山(今莆田市秀屿区月塘乡前康村),嘉靖十三年甲午科福建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三十八岁中式十四年(1535年)乙未科会试第十二名,二甲第九名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十六年正月授翰林院编修。二十八年二月,九年秩满,升为侍读,八月与阎朴主考己酉科顺天府乡试。升右春坊右谕德兼翰林院侍讲,三十二年十月升翰林侍讲学士掌院事,三十三年三月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四十年二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四十二年三月以考察致仕。
康太和居翰苑二十年,颇有文望,与关中王维桢齐名,人有“康、王”之称。
曾祖康逊安;祖父康良义,曾任寿官;父康长源,号毅庵,赠南京礼部右侍郎。母崔氏。慈侍下。弟康大充。
《万历野获编》载,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倭寇破福建兴化,康大和避难到浙江秀水,投奔故交、卸任吏部尚书吴鹏,借住吴家空宅数年。一日,吴家迎春庆典,吴、康皆在座。优人夸赞二人“梁”、“柱”,被一学子解读为噩兆。二人非常不悦。同年,康大和因此回乡。不久,二人皆不再起。
隆庆三年(1569年),康大和与同乡致仕南京刑部尚书林云同、云南知府郑弼、衡州知府林允宗、潮州知府陈叙、广东布政司参议雍澜、南京户部主事柯维骐、长芦盐运使林汝永,举逸老会,时称“莆田八老会”,又称“八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