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是建筑物中垂直的主结构件,承托在它上方物件的重量。
在中国木建筑中,横梁直柱,柱阵列负责承托梁架结构及其他部分的重量,如屋檐,在主柱与地基间,常建有柱础。另外,亦有其他较小的柱,不置于地基之上,而是置于梁架上,以承托上方物件的重量,再透过梁架结构,把重量传至主柱之上。例如脊瓜柱或蜀柱,是在梁架之上承托部分屋檐的重量。
中国古代的柱子多数为木造,属于大木作范围;间有石柱。明清时期,东南的一些地方普遍用石材或砖材制作檐柱,以取得更好的耐久性。为防水、防潮,木柱下垫以石质柱础,有时会在柱础和柱之间再增加一层石制或木制的柱�。
在屋檐下的柱子称为檐柱,在外的称为外檐柱,在内的称为内檐柱。按清式营造则例,檐柱高60斗口,直径6斗口;或高等于面阔的6/7,口径等于柱高的1/10。
在建筑物四角的柱子,称为角柱。
在檐柱以内中线以外的柱子,称为金柱;金柱按内外位置,分别称为内金柱,外金柱。金柱高60斗口加廊步5举,直径=6.6斗口。
在山墙正中支撑屋顶的柱子,称为山柱。山柱直径=7斗口。
在建筑物中线上支撑屋脊的柱子,除山柱之外的,统称中柱。中柱的直径=7斗口。
植物学上,用作术语stele的翻译,指维管植物茎初生结构中的复合组织,由中柱鞘、维管系统、髓等组成。
安置在横梁或枋之上的短柱称为童柱。童柱直径=6.6斗口。
安置在上下梁之间的短柱,称为瓜柱。
直通上下层的柱子称为通柱。
又称脊瓜柱、侏儒柱,安置于三架梁上用来支撑脊桁的短柱。
梁思成著 《清式营造辞解》 《梁思成全集》 第七卷 65-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