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或伤害他人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的犯罪。与之相对的是过失犯罪与不构成犯罪的意外。
故意犯罪的行为人首先必须“明知”自己行为的后果;其次行为人必须是希望或者放任行为结果的发生。
希望危害结果发生构成了“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构成了“间接故意”。
主观故意犯罪的行为人有犯罪目的,可存在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在犯罪行为过程中可出现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等故意犯罪形态。
与之相对,过失犯罪的行为人没有犯罪目的,不可能为犯罪实施预备行为,未造成危害结果前不可能成立过失犯罪,所以过失犯罪没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等形态。过失犯罪只能构成犯罪既遂。
刑法学通说认为,间接故意犯罪不可能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因此不可能有犯罪预备。但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形态,在刑法学上存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