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定理是社会学理论,由威廉·艾萨克·托马斯和多萝西·斯万恩·托马斯(1899–1977)于1928年提出。
换句话说,对情境的解释会影响行为,行为亦会受情境的主观感知所影响。纵使这不是客观的解释,但为了帮助一个人的认知,这解释是否属于客观并不重要。
在1923年,托马斯更精确地指出,对情境的任何定义都会影响目前。另外,在涉及个人的定义之后,这样的定义还将“逐渐影响个人的整个生活和个性”。 因此,托马斯亦将此定理应用在社会问题,例如亲密感、家庭和教育。这是检测社会世界情境的基础。“其中可以将主观印象投射到生活上,这对投射者来说一切都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