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华路办公区,前称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又称中央电视台光华路办公区,俗称“大裤衩”,又被称作“央视新址”,是北京商务中心区的一座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所有的建筑物,内含光华路办公区大楼、电视文化中心、服务楼、庆典广场,由雷姆·库哈斯带领大都会建筑事务所(OMA)设计。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华路办公区建筑外形前卫,被美国《时代杂志》评选为2007年世界十大建筑奇迹,并列的有北京当代万国城和国家体育场。
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耗资人民币50亿元建成,而其中一座北配楼已经在2009年2月9日元宵节的大火中严重焚毁。2009年10月底开始进行修复工作,2012年5月16日竣工。体育频道于伦敦奥运会期间搬入新台址,是中国中央电视台首个搬入新台址的部门。
2013年6月17日,除电影频道以外的央视24个公共类频道的信号正式通过央视总部大楼对外播出。2018年4月19日上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行正式揭牌仪式,位于光华路的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更名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华路办公区。
中央电视台彩电中心在1990年代中期已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制作播出设备已远不能满足业务需要。2001年3月,中国中央电视台着手筹备新台址建设工程,开始进行立项申请工作。2001年5月,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立项申请报告。2002年1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进行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2002年2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正式批复同意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立项,并开始设计方案招标工作。2002年7月,OMA/雷姆·库哈斯和奥雷·舍伦的设计方案最终中标。2004年9月22日上午10时,央视新台址举行奠基仪式。2005年3月、4月,新台址工程A、B标段先后举行开工典礼。2006年12月29日,电视文化中心主体封顶。2007年12月26日,主楼悬臂结构成功合龙。
央视新大楼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原北京汽车摩托车联合制造公司厂址),地处北京东部CBD,占地19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万平方米,最高建筑234米,主体工程为全钢结构外挂玻璃幕墙,工程建筑安全总投资约人民币50亿元。原预计在2009年启用,但是由于元宵节大火波及,该楼在2010年才完成与央视的交接。
央视新台址建设工程主要包括:主楼(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电视文化中心(TVCC)、服务楼、媒体公园。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CSCEC)承包包括主楼在内的“A标段”,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B标段”(电视文化中心)。
央视大楼工程预算从最初的人民币50亿元,一路攀升至近人民币200亿元。并且支付给大都会建筑事务所的设计费用高达人民币3.5亿元,平均达人民币630元每平方米,远远超过国内一般设计师事务所的人民币几十元每平方米的水平。
另外,由于B标段的电视文化中心因2009年的一场大火,2012年复建交付至今依然荒废。同时,B标段涉及拆除一座居民楼,即呼家楼新苑3号楼,从2007年9月份开始拆迁,至今还未完成。居民反映,楼内生活环境极差,央视对于该楼很少过问,导致大楼成为了拆迁滞留烂尾楼。
大楼因其外形酷似人的“大裤衩”,有媒体指央视正在内部征集正式名称。
大楼设计师雷姆·库哈斯在2004年编辑的《Content》一书中,有一页是许多格子图像的拼合,其中有一些画面把央视新大楼和裸女叠合:主楼是一双脚膝跪地的裸女,臀部朝外趴着,旁边的辅楼有如一座指向天空的男性生殖器。这在中国引起争议,认为该图代表库哈斯的设计理念,是故意开色情玩笑。
然而大都会建筑事务所否认央视大楼是色情玩笑:官方声明称,该图是图像设计师们当初提案给《Content》的封面设计之一,该封面图被否决,但仍与其他被否决的图一起附在书中;该图像不代表事务所的立场,而央视大楼也没有任何隐含的意义。《时代杂志》指出,批评央视大楼设计有色情意涵的人之一,是过去十年来一直对西方建筑师大举入侵中国感到不满的某大学建筑学系教授(应是指东南大学建筑学系教授郑光复)。
俯视
京广桥东南的工地(2006年)
央视大楼建设中阶段
从远处观望中央电视台总部大楼
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
央视新大楼东面
央视新大楼北面
2009年2月,中央电视台电视文化中心在大火中严重焚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