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正衡(1591年-?),字元定,号思石。山东安丘安泰里(今东安泰)人。明末官员。
万历十七年出生,天启四年甲子举人,崇祯四年辛未(1631年)二甲五十一名进士。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平反咸当,录囚畿南,有声。七年升刑部员外郎,八年出任太平府知府,十一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十二年调河南副使,十三年考察拾遗,降为山西按察司佥事。刘正衡与刘希孟、刘正宗并称为“北海刘氏三株树”。
祖父刘希孟,官右通政。
刘正衡(1591年-?),字元定,号思石。山东安丘安泰里(今东安泰)人。明末官员。
万历十七年出生,天启四年甲子举人,崇祯四年辛未(1631年)二甲五十一名进士。授刑部河南司主事,平反咸当,录囚畿南,有声。七年升刑部员外郎,八年出任太平府知府,十一年升浙江按察司副使,十二年调河南副使,十三年考察拾遗,降为山西按察司佥事。刘正衡与刘希孟、刘正宗并称为“北海刘氏三株树”。
祖父刘希孟,官右通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