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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是秦始皇在公元前213年焚毁“诗、书、百家语和非秦国史书”、在公元前212年坑杀“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二事的合称。
商鞅曾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三十四年,秦统一中国第八年,博士齐人淳于越在一次朝廷会议上提出恢复周朝的封建制:“没有辅弼,发生变乱时谁来救朝廷呢?”秦丞相李斯反对,他认为时代变化,制度应该随之变化,不应该以古非今。李斯建议:“史书只保留秦国史书,其他国家的史书都焚毁;《诗经》、《书经》及诸子百家之书只有博士官可以保留,民间的都限期交出烧毁;医药、卜筮、农业之书民间可以保留;想学法律的人以官吏为师。”秦始皇下旨同意。 史称“焚书”。
隋代牛弘提出“五厄”之说,论中国历代图书被焚毁,首当其冲即为秦始皇焚书、二是赤眉入关、三是董卓迁都、四是刘石乱华、五是魏师入郢,萧绎焚书。一些研究者认为,焚书对于中国图书的破坏仅仅是第一步,但影响已很大,当时只是限制民间藏书,官方书仍然保存完好,真正造成彻底破坏的是项羽入关中之后,火烧咸阳城,大火三月不止,秦朝国家图书馆原本仅存的孤本遂全毁。但是汉朝无人指责项羽“焚书”。
在焚书开始之后的第二年,即公元前212年,两名为始皇炼制长生不老之药的术士侯生卢生炼药未果,据说后来更散布许多对始皇不利、甚至毁谤的言论,始皇大怒、下令逮捕严办。涉案者在审理时则向外指控毁谤始皇言论的来源,前后指控出四百六十余人;秦始皇在盛怒中下令,将涉案者四百六十余名坑杀在咸阳。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扶苏向始皇进谏“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闻谏大怒,后将扶苏贬至北方上郡(蒙恬驻军所在)担任监军。
“坑儒”一词出处是西汉孔安国(孔子十二世孙)《〈尚书〉序》(这篇序有人怀疑是魏晋时期儒生郑冲伪造。):“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在此之前《史记·儒林列传》的说法是“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有部分学者依《儒林列传》记载“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认为遭坑杀者的确不是儒生、而是当时涉案的术士。有评论认为当时之术士与儒生相等,也有指当代儒生多兼任术士的说法。支持“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由《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的始皇长子扶苏的话“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可知,秦始皇所坑掉的“诸生”中,固然有一部分术士,但大多数是“诵法孔子”的儒生。而反对“坑儒”提法的学者认为这是扶苏求情之话,无法用来证明秦始皇坑杀的是儒生,他们认为“焚书”并未废除儒学,儒家学说在焚书之后仍然存在。
汉学家乌尔里希·内因格尔的文章《坑儒:论儒生殉难之说的起源》认为,焚书次年,秦始皇未曾集中杀害一批士人,所谓坑儒,纯系传说,并非史实。《剑桥中国秦汉史》采信了其观点。2010年李开元发表《焚书坑儒的真伪虚实——半桩伪造的历史》一文,提出坑儒的四个疑点,认为司马迁错误使用了史料。 但是,中国学者的态度基本一致,都认为《史记》记载是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