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海波(1962年-),江苏靖江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及上海市委党校党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1984年3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第二教学部副主任、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先后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兼市少工委主任、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局长、党组书记、浦东新区工作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兼劳动人事局局长、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03年起在南汇区工作,曾任南汇区委副书记、常务副区长、代区长、区长。2005年7月任南汇区委书记,上海临港新城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2009年6月担任浦东新区区委副书记,2013年2月19日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2013年9月30日任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至2014年9月15日被免职。
2015年3月17日,上海市纪委发布消息称,戴海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组织调查。2017年6月2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戴海波有期徒刑9年。
带“ ”者表示至2017年底已经身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