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国珍(1528年-1611年),字汝聘,号见麓,谥恭靖,江西奉新县(今江西省奉新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乡试中举。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联捷丙辰科进士,时严嵩主国事,希望将同乡蔡国珍招到门下,然而蔡国珍不应,乞求就职南京,担任南京刑部主事,处理盗乱有功。改吏部主事,升任吏部郎中,出为福建提学副使,因母丧去官。守丧期满,不再出仕,居家二十年。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卒。朝廷重新起用人才,万历十四年,仍以故官莅福建,担任提学副使。后升任湖广右参政,分守辰沅,檄谕平定洞蛮叛乱。万历十五年,任四川按察使。万历十七年,任浙江布政使。万历十九年,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万历二十年,召为左副都御史。万历二十一年,历任吏部右、左侍郎,与尚书孙鑨、陈有年审查官员政事,后擢南京吏部尚书。
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孙丕扬离任,神宗很久不废除代任,致使吏部事务弛废。内阁进言,推荐蔡国珍为吏部尚书,次年担任。给事中戴士衡弹劾文选郎白所知贪赃,蔡国珍辨解,且求罢归乡,万历帝没有批准。但久之,蔡国珍连续请求辞职,最终归乡。家居十三年后去世,享年84岁。赠太子太保,谥恭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