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三文鱼法令》(英语:;又译《1986年鲑鱼法令》;)是英国国会法令,就何为非法三文鱼捕鱼及其他事宜作出规范。本法令因将“可疑情况下处理三文鱼”列为罪行而被视为古怪法令。
法令有43条条款,处理三文鱼渔业的大量事宜,当中包括:定义“三文鱼渔业”及其注册流程;规定三文鱼禁渔期;列出三文鱼渔业局的宪章和职权;规管三文鱼捕鱼方法(内阁大臣获赋权定义何为用捕鱼网捕鱼);规管三文鱼经销商的贸易往来。本法令亦废除了多条维多利亚时期法律。
法令架构如下:
本法令第32条名为“可疑情况下处理三文鱼”,旨在减少三文鱼的偷猎。条文规定,任何人在他们相信或可合理相信是非法捕鱼所得的情况下,收受或处置三文鱼,在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即属犯法。第22条亦将此罪名纳入苏格兰法律。
《三文鱼法令》因此罪行而被视为古怪法令,甚至被称为古旧愚蠢,但大多都忽略入罪条件。而法令在2010年被《2009年海洋及海岸进出法令(英语:Marine and Coastal Access Act 2009)》修订后,罪责范围由三文鱼扩大至鱼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