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教育部(英语: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Education,缩写:ED),是美国联邦政府主管联邦教育行政事务的行政部门。
1979年10月17日,吉米·卡特总统签署生效《教育部组织法》(Department of Education Organization Act, Public Law 96-88)。1980年5月4日,教育部开始运行。
《教育部组织法》将原先的“美国卫生、教育及福利部”重组为“美国教育部”以及“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教育部由美国教育部长管理。
美国教育部设美国教育部部长(Secretary)、副部长(Deputy Secretary)、次长(Under Secretary,司局级)、助理部长(Assistant Secretary,司局级)四级官员。
教育部是目前最小的内阁层级联邦部门,只有约5000名雇员。教育部正式的英文缩写是ED,而不是DOE(美国能源部英文缩写)。
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教育部,美国教育部不干涉课程标准的设置(现今的“有教无类法案”,或称“不让任何孩子落后法案”,是个例外),地方及州政府掌管教育权并决定大部分课程。教育部主要的职权在于编列联邦补助方案,以及执行联邦关于民权及隐私的教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