崖州直隶州,清朝时设置的直隶州。
北宋开宝时,改振州为崖州。到神宗熙宁六年,崖州被改为朱崖军,高宗绍兴六年,又废军改为宁远县,到了十三年又改升格为军,并改名为吉阳军。(《宋史》,卷九十,地理志六)。
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又改为崖州,属于广东省的琼州府管辖,所以是明代的散州,并管辖感恩县。(《明史》,卷四十五,地理志六)。
入清朝后,依规定散州不能管辖县。到了清朝后期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四月,升崖州为直隶州,治所在感恩县。因清朝制度,直隶州可管辖县,所以此时的崖州直隶州,管辖了感恩县、昌化县、陵水县、万县4个县。(《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又有胡瑃,曾修《崖州直隶州志》一方志书,共十卷。
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撤销崖州直隶州为崖县,沿革到今日,为海南省三亚市。
1.《旧唐书》,卷四十一,地理志。
2.《宋史》,卷九十,地理志六
3.《明史》,卷四十五,地理志六
4.《清史稿》,卷七十二,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