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宅医疗(英语:Home healthcare)源自日本,是为了配合高龄化社会 的长期照顾需要,发展出结合医疗与健康照护的全天候到宅医疗照顾服务,在日本已行之多年,成为日本政府制定的社区整体照顾政策。在宅医疗台湾称为居家医疗,属于居家照护一种。从2015年台湾健保署推出以基层诊所试办的“居家医疗照护整合试办计划”,到2016年的“居家医疗照护整合计划”,已将居家医疗列入全民健康保险的给付项目。
日本的在宅医疗理念,从1981年佐藤智医师于东京成立非营利组织“ライフケアシステム”(英语:Lifecare system,简称LCS),为需求者提供二十四小时在宅医疗服务开始,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当时日本的医疗保险没有给付居家医疗,没有长期照护保险。佐藤智提出的在宅医疗理念,强调大家的健康由大家互相帮助,LCS以会员制家庭医师来执行在宅医疗与健康管理的制度。日本政府则于2012年扩大对在宅医疗政策的支持,提高医疗的支付额度,提拨近25亿日元(约6.3亿台币),设置在宅医疗的实施据点,并培育相关的医疗人才。
在宅医疗与一般医院医疗的最大差别在于医疗的环境,佐藤智医师认为“疾病是可以在家治好的”,因此“在宅医疗”最大的诉求就是在自己的家里,在不改变原本的生活方式下接受医疗服务,在家生活到最后的健康照护行为,期达到“在地终老”的生命目标。相较于一般医学追求病理证据指引的治疗方式,在宅医疗更注重从人本出发,在治疗与照护时,更着重考量病者的人生观与生活型态,提供客制化的人性医疗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