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英语:,《孤雏泪》,港译为《苦海孤雏》),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二部作品,在1838年由理查德·宾利(Richard Bentley)出版。
故事记叙了一位孤儿奥利佛·退斯特在济贫院的悲惨经历,以及随后在殡仪馆的遭遇。他逃到伦敦后遇到了少年犯头子小扒手道奇(Jack Dawkins)。天真无辜的奥利佛被他们带到了教唆犯费金(Fagin)的老巢。
小说揭露了狄更斯时代伦敦大量孤儿的悲惨生活。小说的副标题是《教区男孩的进步》,暗指约翰·班扬的《清教徒进步》和18世纪威廉·荷加斯的讽刺连载《浪子的进步》和《娼妓的进步》
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恶疾,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试图唤起大众的注意。狄更斯使用讽刺和黑色幽默来对社会虚伪进行了嘲讽。小说的灵感可能来自罗伯特·新西兰(Robert Blincoe),这位孤儿在纺织厂做童工的苦难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被广泛阅读。而狄更斯早年的童工经历也可能对故事情节发展有所贡献。
本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剧及舞台剧。世界知名导演罗曼·波兰斯基于2005年也曾将此书拍成电影。最早林纾将其译作《贼史》,后有人译为《孤雏泪》。
小说起初是以月刊连载的形式出现,于1837年2月开始到1839年4月结束。小说原先是狄更斯连载故事《泥蛙》的一部分。直到1847年,小说才有了自己独立的连载。乔治·克鲁克香克以钢铁蚀刻版画的方式为其提供了插图。在连载结束前的6月中,故事的小说形式第一次出现,由理查德·宾利出版,并使用了笔名"Boz",以及克鲁克香克24份插图。
第一版名称为《雾都孤儿》或《教区男孩的进步》
连载日期:
奥利佛·退斯特的登场是在某地贫困的济贫院中(虽然1837年小说在《宾利杂录》刊登时镇子叫做泥蛙,位于伦敦70英里以北——但事实上它的位置在北安普敦)。孤儿出生时母亲去世,父亲则不知下落。根据《1834年济贫法案》(Poor Law Amendment Act 1834),奥利佛被给予了最低限度的照顾,在麦恩太太的托儿所里过了9年。然而他常常吃不饱,穿不暖。在他的9岁生日左右,教区执事邦布尔先生将奥利佛赶了出来,勒令他在济贫院捡麻絮。在此的6个月中,奥利佛常常吃不饱饭。一天,饿极了的孩子们决定抽签,抽中了的就必须再要一勺稀粥。奥利佛中签,战战兢兢地走上前来,手里拿着碗,提出了他最著名的请求:“对不起,先生,我还要一点。”
混乱遂即而至,负责济贫院的伪善、肥胖的绅士立即作出决定:谁带走这孩子做学徒就给他5英镑。一位野蛮的扫烟囱人几乎要带走奥利佛,但他声嘶力竭地恳求不要与这个“可憎的人”同伍,以至于慈祥的老法官拒绝在契约上给他签字。不久,教区雇佣的殡仪苏尔伯雷先生接受了奥利佛。奥利佛得到了稍好的对待,但由于他面容愁苦,被当成送殡人使用。苏尔伯雷先生自己的婚姻不幸,他的妻子发现自己的先生好像喜欢奥利佛,便立即对他产生了反感,对他不好。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克雷波尔嫉妒奥利佛成为送殡人,苏尔伯雷的女仆夏洛蒂则喜欢诺亚。
为了挑唆奥利佛,诺亚侮辱奥利佛的生母,称她是“里里外外烂透了的贱货”。奥利佛感到愤怒,暴打诺亚。苏尔伯雷太太站在了诺亚一边,还击奥利佛,之后又唆使丈夫、邦布尔先生再次对奥利佛施虐。晚上,当奥利佛回到自己房间里时,他做出儿童时期从未有过的事情——抽泣。当晚,奥利佛决定逃跑,跟随着马车,他来到了伦敦。
在他去伦敦的旅程中,奥利佛遇到了被称之为机灵鬼(Artful Dodger)的杰克·达金斯(Jack Dawkins),但天真的奥利佛没有识破他的诡诈。达金斯为奥利佛提供了免费的饭食,并告诉他在伦敦的绅士会为他无偿提供食宿。奥利佛喜出望外,跟随达金斯到了“老绅士”的住所。由此,奥利佛陷入了名声狼藉的犹太罪犯费金(Fagin)手中,即达金斯所说的老绅士,并跟着一群少年帮派住在了位于大红花山(Saffron Hill)的老巢。此时的奥利佛依然被蒙在鼓里,以为他们的工作是制作钱包和手帕。
不久之后,奥利佛与两个小喽喽——达金斯和查理·贝兹(Charley Bates)出去“找”手帕。当奥利佛发现他们的工作是扒窃时,已经太晚了。达金斯和查理从老绅士布朗罗先生口袋里偷出了手帕后逃逸,当布朗罗发现手帕不见了后,看见了惊慌失措的奥利佛,遂即追了上去。众人将奥利佛逮住,交到推事那里。有趣的是,布朗罗再三考虑之后,似乎不愿意相信他是个扒窃犯。在举证过程中,书报摊主指证是机灵鬼伸的手,奥利佛则因支持不住而倒地。布朗罗将奥利佛带回了家中,与管家贝德温太太一道照料他。
奥利佛在布朗罗家迅速康复,对他们的殷情感到受宠若惊。好景不长,由于害怕他招供,费金决定将奥利佛带回老巢。当布朗罗让奥利佛去为书本付钱时,孩子帮的一位女孩南茜跟他搭讪,称她被恋人、残忍的比尔·赛克斯虐待,需要他的帮助。奥利佛跟了过去,便立即被绑起,送回了费金的老巢。小偷们搜出了布朗罗先生给他的5镑钱,将他全身的新衣服扯掉。奥利佛打算逃走报警,但被达金斯、查理和费金生生拖了回来。南茜同情奥利佛,将他从费金和赛克斯的毒打下救了出来。不久后,赛克斯带着奥利佛前往一栋宅邸偷窃,却被屋里的人识破,赛克斯逃走,奥利佛则中枪,被屋里的人收留。屋主梅莱老太太与侄女萝丝·梅莱待他如同家人。
神秘人蒙克斯找到了费金,与他密谋摧毁奥利佛的声誉。蒙克斯指责费金没能把奥利佛教唆成为一名罪犯,俩人商量好不让奥利佛得知自己的身世。很显然,蒙克斯与奥利佛有些关联,但这直到后续故事才被写明。邦布尔先生与济贫院富有的柯尼夫人结婚,但天天被河东狮吼,闹得狼狈不堪。吵嘴之后,邦布尔先生跑去酒馆消愁,却遇到了蒙克斯,后者问询有关奥利佛的事情。邦布尔要蒙克斯付开口钱,之后蒙克斯私会邦布尔。在邦布尔夫人告诉蒙克斯她所知的一切后,三人合谋将奥利佛母亲的小盒和戒指扔到了河里。蒙克斯告诉费金他计划摧毁奥利佛,不巧被南茜听到,告知了奥利佛的恩人。
南茜感到十分愧疚,为奥利佛的安危担忧,便急忙找到萝丝·梅莱向布朗罗先生报信。他知道蒙克斯和费金会回来找奥利佛的恩人。某夜,南茜赶去私会,但赛克斯不准她离开,除非她能告诉事件和行踪。费金意识到南茜在捣鬼,决定探个究竟。与此同时,诺亚因偷钱离开了苏尔伯雷,逃到了伦敦。夏洛蒂也跟了过来 —他俩成了一对,诺亚化名“莫里斯·波尔特”加入了费金的团伙。夏洛蒂(暗指)则成了妓女。在诺亚与费金一起的时候,小扒手道奇偷银质鼻烟壶被抓,定罪,流放澳大利亚。之后,费金派诺亚前去跟踪南茜,发现了她与萝丝和布朗罗先生私会,准备解救奥利佛的秘密。
费金向赛克斯告密。赛克斯被迫杀害南茜,逃亡乡村。赛克斯被南茜的鬼魂所搅扰,镇上的动静则让他心神不定。他返回伦敦,寻找藏身之处,但却在逃跑中遇到了意外,吊死在了屋顶上。
布朗罗先生吐露了蒙克斯的真实身份:他的本名叫爱德蒙·李福特,是奥利佛同父异母的兄弟,虽然生育是合法的,但婚姻却没有爱情。奥利佛的母亲艾格尼丝才是父亲的真爱。布朗罗先生留着她的照片,当发现孩子面孔时开始发问。多年以来,蒙克斯搜索着这个孩子 –不是与他交好,而是想摧残他(见亨利·菲尔丁的《汤姆·琼斯》案例)。布朗罗要奥利佛把自己一半的遗产(其实并不多)给蒙克斯,为他提供第二次机会;奥利佛则满心答应。蒙克斯之后跑到了美国,将钱挥霍一空,不停地惹事,最后死在了监狱里。费金被捕,下了大狱。在临刑前夜,布朗罗和奥利佛前往纽盖特监狱看费金最后一眼。二人离开,费金在惊恐和绝望中赴刑。
萝丝·梅莱原来是艾格尼丝失散的妹妹,即奥利佛的阿姨。她嫁给了心爱的哈利,奥利佛则跟着恩人布朗罗先生。诺亚成为警察的线人。邦布尔失业,落魄地重回先前的济贫院。查理·贝兹被赛克斯的恶性吓破了胆,跑到乡下诚实劳动,成就斐然。
在《雾都孤儿》中,狄更斯将冷酷的现实和无情的讽刺混杂使用,描述了工业革命对十九世纪英国产生的副作用,批判了残忍的新《1834年济贫法案备忘录》。无辜的奥利佛被卷入了这个世界,而他的唯一出路就是济贫院、费金的帮派、监狱或是坟墓;而当时的济贫院的杂乱不堪,许许多多各种的老幼残穷混居一堂,更有“社会坟墓”、“活坟墓”之称。
在这个新兴的工业/制度化背景下,童话故事也层出不穷。在这个腐败堕落的环境中,被动的奥利佛却保持着自己的真纯;在别人都屈从的时候,他却憎恶罪恶,并以一种童话故事的风格,奥利佛最终获得了奖赏——在乡下过着平静的生活,并与慈善的朋友为伍。在向着大团圆进军的过程中,狄更斯也探究了十九世纪30年代伦敦流浪儿、孤儿的生活和可能的景观。
贫困是《雾都孤儿》中的主要议题。在整部小说中,狄更斯放大了这一主题,描述了贫民窟如此的破败、以至于整行房子濒临倒塌。在早先的章节中,奥利佛与苏尔伯雷先生参加了一个乞丐的葬礼,看到了整个家庭挤在一间不忍目睹的屋子里。
这种普世的不幸使得奥利佛所渴求慈悲与慈爱更加切中要害。奥利佛得到了一些或多或少的帮助,这些都帮助他度过难关。狄更斯描述了这种显而易见的贫困,告诉他的中产阶级读者们在伦敦有多少人饱受贫困与疾病的折磨。尽管如此,在《雾都孤儿》中狄更斯也透露了有关社会阶级和不公的混合讯息。奥利佛所在的济贫院将他放置在社会的最底层;作为一个没有朋友的孤儿,他受到轻视是习以为常的事情。“坚毅精神”使得他在折磨中得以存活。他绝大多数朋友则似乎罪有应得。诺亚·克雷波尔也是一个慈善学校的学生,他懒散、愚笨、懦弱;赛克斯是个恶棍;费金则教唆、腐蚀儿童;小扒手道奇则生来就犯事儿。奥利佛所遇到的许多中产阶级——苏尔伯雷太太、邦布尔先生、以及管理济贫院的那些假冒为善的“绅士”们——说实话,更加邪恶。
狄更斯在写作中大量使用了象征手法。奥利弗所面对的许多象征都是善恶的较量:恶势力不停地试图腐化、剥削良善,但后者最终胜出。例如,“老好人”费金的品质是恶魔一样的:他擅长腐蚀小孩,盘踞在自己的角落里称王称霸;第一次登场时,他拿着长面包叉子站在火炉旁;在处决的前夜,他拒绝做最后的祷告。伦敦的贫民窟也有一个令人窒息的内部景观;黑暗与邪恶以昏暗的屋子和黑夜的形式出现,而统驭它们的残暴则化身为异常寒冷的天气。与之相反,梅莱与奥利佛所居住的乡野则好像快乐的天堂。
小说中也使用了尖锐的主题——肥胖,并以此唤醒奥利佛世界的极度不公。当饿得半死的孩子去多要一口饭时,大腹便便的男人对他进行了惩罚。小说中很多其它人都是体型超重的。在小说的末尾,洞悉尘世的眼睛成为了象征。多年来,费金躲避阳光、人群和开阔的场所,自己则常常呆在阴暗的老巢里。当末日来临时,费金站着受审,并因众目睽睽而倍感不自在。同样地,当赛克斯杀死南希时,他逃到了乡野,但无法逃避记忆中的眼神。另外,当看到自己的榜样不过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家伙时,查理·贝兹选择了回头是岸。
就复辟时期喜剧和亨利·菲尔丁而言,狄更斯为他笔下的人物给出了恰当的命名。奥利佛(Oliver)自己从字母表上是低贱孤儿的象征,是“完全扭曲的”(Twist)。然而,奥利佛和他的名字可能源于贫民习艺所男孩彼得·托利佛(P.Tolliver)的名字,狄更斯与他一块儿长大。格拉基特先生(Mr. Grimwig)得名于“冷酷”(grim),悲观的外貌。这个外貌实际上是他内在慈悲、感性的保护膜。其它角色则得名于半妖魔化的讽刺画。麦恩太太(Mrs. Mann)负责照料奥利佛,但却是最没有母性的女人;邦布尔先生(Mr. Bumble)虽然极为自尊,但用词极为笨拙;苏尔伯雷先生自然是“酸梅子”(sour berries),指代苏尔伯雷夫人无尽的责骂,和苏尔伯雷的殡仪职业。露丝·梅莱(Rose Maylie)的名字与花朵和春天、年轻与美貌相联系,而托比·格拉基特(T.Crackit)的名字则与入室盗窃相联系。
比尔·赛克斯的狗靶心和“跟它们的主人一样”脾气坏,象征着主人的特征。狗的残忍代表了赛克斯的兽性,而赛克斯的自残则表现在狗的伤疤上。狗在赛克斯的指令下愿意去伤害任何人,表现出主人无头脑的残忍。赛克斯自己感到狗是自己的写照,这就是他为什么去淹死狗的缘故。实际上,他是在逃避自己。这就是为什么当赛克斯死后,狗也立即跟着离去。当赛克斯杀害南希后,靶心代表了赛克斯的罪孽。狗将地板踩满了血腥的脚印。不久,赛克斯拼命地想摆脱这条狗,认为狗的出现会出卖自己。然而,正如赛克斯无法摆脱自己的罪孽,他无法摆脱靶心,它在赛克斯死前跑了回来。靶心(Bull's-eye)的名字也唤起了南希眼睛的联系,后者在赛克斯那里阴魂不散,并最终导致了他的意外。
在整部小说中,狄更斯使用了极端的人物形象来探究对立的主题;例如,布朗罗先生和费金体现了“善与恶”。狄更斯也将遵纪守法的奥利佛和作威作福的小扒手道奇对立了起来。犯法与惩罚是主题的另一面,正如罪孽与救赎:狄更斯将犯罪行径描述为从扒窃到谋杀,而他们最后都受到了严厉的惩罚。最明显的是比尔·赛克斯被恶徒追猎致死,费金则关在牢房里,被判死刑。他们没有得到救赎:赛克斯试图逃逸;临行前,惊恐的拒绝见拉比或是祷告,反而求奥利佛帮助他越狱。南希则在最后得到了挽回,以平静的方式离去。
在《雾都孤儿》中,南希是少数充满矛盾的角色。虽然她也是个犯罪分子,被费金一手带大,但在奥利佛的拐卖上她依然心怀怜悯,并试图补偿。作为费金的一个受害人,她虽然被腐蚀,但良心未泯;在老人的犯罪帝国中她的声音是婉转的。她想把奥利佛从这种悲惨的命运中带出来;同时她不想背叛自己的恋人比尔·赛克斯。当之后他被斥责为无可救药时,狄更斯称她的心是“充满杂草的枯井底最后的一滴净水”。
狄更斯被指责在《雾都孤儿》中对犹太角色费金的描绘上持反犹主义立场。保罗·威勒里(Paul Vallely)写到费金是英语文学中最恶心的犹太角色,是狄更斯所创作的989位人物中最可恶的家伙。纳迪亚·瓦德曼评论了在文学中犹太人的形象,认为费金的形象不过是继承了犹太人是邪恶的传统,这个形象将他与恶魔、野兽联系了起来。
小说提及费金共257次,其中在前38章称其为“犹太人”,而其它人物的种族和宗教信仰却很少提及。1854年,《犹太编年史》(Jewish Chronicle)质问为什么“犹太人在这位‘好心的’作者笔下以及被压迫人中被单独拎了出去。”狄更斯(他对伦敦街头生活和儿童压迫见地颇深)解释道他之所以将费金定格为犹太人是因为“很不巧这是真实的,在小说所述的年代里,犯罪分子们几乎清一色地都是犹太人”。狄更斯称自己将费金叫成犹太人并不是想要攻击犹太信仰,他在信中写道“对犹太人来说我认为他们只是朋友。在公开和私下,我都会说他们的好话,并能够在交往过程中证实他们信仰的纯正。”伊莱扎·戴维斯(Eliza Davis)的丈夫在1860年购买了狄更斯的故居,写信向他抗议对费金的描述,称自己遇到了“对希伯来人轻蔑的卑鄙歧视”,认为他对犹太人造成了极大的误解。狄更斯在收到信后,起初予以反驳,但随后暂停了对《雾都孤儿》的印刷,并修改了小说的后续部分,这就是为什么在第38章之后的179次引述中,费金就很少被称之为“犹太人”的缘故了。
1908年晚清林纾和魏易首先译为《贼史》,内容为文言文,由商务印书馆出版。1946年蒋天佐译为《奥列佛尔》,由三联书店出版。1953年熊友臻翻译为《雾都孤儿》出版。1984年荣如德翻译为《奥立弗·退斯特》,由上海译文出版社发行。之后,又陆续出现了秦原节、哲波等多位翻译家的译作。
此书曾多次被改编成不同格式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剧及音乐剧,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