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战队为军队中的监督单位,在战场上监督军官和新兵,以防止消极避战和逃逸。与宪兵均最早出现于王朝时代的法国。若出现逃兵现象,历史上督战队有对逃亡的军官、士兵,不经军事法庭审判,就地处置(枪决)的事件发生;较需要遵循军法行事的宪兵手段更极端。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会引起基层官兵的反感,所以除大量征用新兵的时期,作用有限并逐渐被淘汰。
大多国家在战时都有军队临时受托督战任务;但是通常不会有部队专以督战作为其主要任务,盖因这样做缺乏效率和机动性且易导致众怒。
督战队多出现于军队及其所在国家处于军事、政治上的不利地位,军队战斗意志不足甚至处于哗变边缘,而政界及军方高层以督战队这种强制手段维持战场的运作;在战局有利的进攻中,督战队无必要且常会打乱战斗部署。督战队的作用也仅限于人数较少的军官、无作战经验的新兵、临时征召的限制装备的囚犯;而督战队本身因人数、战场经验、武器装备,均不及有军令组织、实际战场作战经验、优先获得先进装备的正规军,无法应对成建制的正规作战部队的,所以在一战后被逐渐淘汰。
在一战中的俄德、俄奥匈战场,沙皇尼古拉二世就设立有督战队,但随着战场失利及国内经济的崩溃,这种简单的手段无法阻止大量的底层士兵厌战并倒戈,终致十月革命爆发。
布尔什维克党人在十月革命时期也循旧制有设立督战队,在后来的俄国内战中也有出现。但苏联方面意识到督战队方式过于简单且效果有限,除了循沙俄旧制在十月革命与俄国内战时期于军中设立督战队外,逐渐将沙皇时期督战队替换为内务人民委员会,充当苏共中央的眼线,在平时即开始关注基层官兵情绪,与白军不同并最终战胜白军。后来苏联军中的督战队则转型为双长制底下的军中政治委员,以符合“党指挥枪”的治军纲领。
二战末期纳粹德国的武装党卫队和督导官也曾强迫准备投降的士兵和平民继续战斗。
中国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军队多有督战队,中国军队中,无论国民党或共产党,双方有很多士兵因临阵逃脱而被处决。
国共内战期间双方也在前线设立督战队,如三大战役和渡江战役,国民党的督战队被授权径行射杀抗命者或阵前逃亡者;另外在长春围困战期间,解放军也用督战队封锁长春的出入通道,以断绝城内国军补给。
如同先前的国共内战一般,韩战期间的中国人民志愿军“也有安插督战队,以管控在国共内战期间向解放军投降后被投入韩战战场的前国军战俘”。朝鲜战争中,志愿军兵员充足,且知道美军实力,入朝作战的均为优选、可靠、优先获得一线装备且具备作战经验解放军主力部队;尽管其中有前国军起义士兵,却是因国共战争期间解放军主力编制有所损失,而经挑选分散补充至解放军中,与主力部队融为一体,大部分作战意志坚定。反而是朝鲜战争中,韩国国军中有不满李承晚在政治军事上的作为,因而李承晚在韩国国军中设置有一个“肃清委员会”,主要责任就是督战。1951年志愿军南下,韩军某师在尚有一英里的距离之际,便上演战场集体大逃亡。当时李承晚就是派出督战队弹压溃军,但结果却是督战队反被溃军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