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翰(1565年-1633年),字伯举,宁州(今云南华宁县)人。明代东林党政治人物。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乙丑九月九午时出生,十四岁补诸生,二十四岁,中万历戊子乡试。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进士,选庶吉士。万历三十四年,任吏科给事中,以敢言闻名,极言时政败坏,他的奏疏写道:“云南大害,莫甚于贡金、榷(征)税二事。民不堪命,至杀税使而征榷如故。贡金请减,反增益之。众心愤怒……”“举朝咸畏其口。”贬为刑部检校,湖广按察知事。后因皇帝不理政务,遂罢去。天启初年(1621年),升任刑部主事。时奸宦魏忠贤专权,又遭罢免。《明史》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