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草原(英语:National Grassland)是美国一种受保护及管制的联邦土地(英语:federal lands),由《1937年班克黑德-琼斯租赁法(英语:Bankhead–Jones Farm Tenant Act of 1937)》的第三款(Title III)授权。就管理而言,国家草原与美国国家森林有着同等对待,区别只是国家草原主要由大草原构成。和国家森林一样,国家草原允许捕猎、畜牧、采矿、休憩等用途。通常而言,国家草原皆会与其附近的国家森林一并共同管理。
大部分国家草原皆位于北美大平原之上或其边沿,另有三处位于东南爱达荷州、东北加利福尼亚州及俄勒冈州中部。北达科他州中三片国家草原连同南达科他州西北处的一片共同组成达科他草原(英语:Dakota Prairie Grasslands)。国家草原的面积一般小于国家森林,平均只有192,114英亩(777.46平方千米),约为国家森林之两成。最大的国家草原为小密苏里国家草原(英语:Little Missouri National Grassland),位于北达科他州,覆盖1,028,045英亩(4,160.35平方千米),约为国家森林面积的中位数。至2013年9月所有国家草原合计共占地3,842,278英亩(15,549.15平方千米)。
1930年代因黑色风暴事件而于1933年成立土壤保护局(英语:Soil Conservation Service),此举促成日后订立国家草原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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