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是具有一层地方行政管理系统的统一国家。地方事务由地方政府自主管理。
自2017年行政体制改革后,爱沙尼亚下分79个地方政府,包括15个城市和64个乡村市镇。所有的市镇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若干市镇一起组成为一个县(也有参考文献称为省),县是中央政府的一个行政管理层。地方政府的代议机构是市镇议会,每四年直选一次。市镇议会任命由市长领头的地方市镇政府。为了进一步的地方分治,地方政府可以成立权力有限的市区。现在只有塔林和希乌马划分成这样的市区。
除了行政区划单位(县和市镇)之外,爱沙尼亚领土也划分成不同类型的聚居点:村庄(爱沙尼亚语:küla)、小镇(爱沙尼亚语:alevik)、集镇(爱沙尼亚语:alev)和非独立市(即不具市镇地位的市,爱沙尼亚语:linn asustusüksusena)。后三者在中文里会统称为城镇。一般来说村庄是人口稀少的乡村地区或者少于300人的密集乡村地区。小镇、集镇和非独立市则是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区,小镇和集镇一般至少有300人以上,非独立市则至少有1000人以上。
市镇有两种类型,然而在法律上两者没有区别。
爱沙尼亚各个县份内的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