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督府民政部(日语:台湾総督府民政部),是台湾总督府辖下担当行政与司法的部局。
1895年(明治28年)5月21日,制定《台湾总督府暂行条例》(臺灣總督府假條例)。总督府下置民政局、陆军局(日语:台湾総督府軍務局)、海军局(日语:台湾総督府軍務局)。1898年(明治31年)6月20日,民政局改称民政部;直到1919年(大正8年)8月20日废止。
无党籍
台湾总督府民政部(日语:台湾総督府民政部),是台湾总督府辖下担当行政与司法的部局。
1895年(明治28年)5月21日,制定《台湾总督府暂行条例》(臺灣總督府假條例)。总督府下置民政局、陆军局(日语:台湾総督府軍務局)、海军局(日语:台湾総督府軍務局)。1898年(明治31年)6月20日,民政局改称民政部;直到1919年(大正8年)8月20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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