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承煜(1841年-1901年),字楠士,汉军正蓝旗人,清朝政治人物。徐桐之子。
咸丰十一年(1861年),拔贡生。同治七年(1868年),任户部额外主事。同治十年(1871年),户部候补主事。光绪四年,任户部福建司主事。光绪六年(1881年),升任户部广西司员外郎。光绪七年,任户部陕西司郎中。光绪十三年,改户部广西司郎中、鸿胪寺少卿、光禄寺少卿。光绪十六年,任通政使司参议。光绪十八年,升任内阁侍读学士、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少卿。光绪二十一年,任太仆寺卿,兼署大理寺卿。光绪二十二年,任太常寺卿。次年,改宗人府府丞、接办翻译乡试提调、左副都御史。光绪二十四年,署礼部左侍郎,任刑部左侍郎。光绪二十六年,兼署礼部左侍郎。义和团运动中,因强烈支持义和拳,联军入城后被日军俘获,依《辛丑条约》要求被清廷即行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