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废弃物指农业生产活动及农产品加工过程中所产生之废弃物,分为农业废弃物、渔业废弃物、畜产废弃物、批发市场废弃物及食品加工废弃物。大部分的农业废弃物几乎都可供生活上其他用途使用,且大多为自然环境中可分解之有机质,以地膜为代表的农业塑料等非生物性废弃物除农药容器属有害性废弃物外皆可回收再利用。
农业生产过程常伴随大量农业废弃物,由于农业资材种类繁多且材质不一,且因塑胶材质等非分解性农业废弃物产出量少及产源过于分散之特性,可能导致收集成本高,不符合回收价值而缺乏收集体系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农民因无收集处置点而任意堆置或露天焚烧稻秆和塑料,会造成白色污染和空气污染等问题。农业废弃物未妥善处理造成之异味、水污染及影响环境卫生,如养猪场和养鸡场产生之粪尿含高浓度有机物及氮磷盐,任意排放造成水域恶臭及优氧化及苍蝇孳生问题。
针对农业废弃物,处理方法包括就地翻耕掩埋、作物栽培覆盖、仓库垫料、禽畜舍垫料、育苗栽培介质、饲料或饲料原料、堆肥、焚烧掩埋、薪材与燃料、资源回收、化制原料等,木质废弃物可以制成活性炭颗粒和土壤改良剂,菜渣等通过有益微生物的分解发酵可制成抗病害肥料,棉花秆可用于发电,高粱秆可用于生产燃料乙醇,小麦秆可以用于生产沼气,也可以通过使用可分解地膜来代替塑胶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