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合效益主义(英文:Unified Utilitarianism),又称统合效用主义、统合功利主义,是一种伦理学理论类型,以增量社会价值统合行为效益主义与规则结果主义,由盛庆琜于1991年提出。
盛庆琜认为,行为效益主义有许多问题难以解决,而规则结果主义具有谬误,并且已经脱离效益,不算是效益主义,所以盛庆琜于1991年提出统合效益主义。
统合效益主义所主张之“效益”,是统合哲学家、经济学家与决策理论家之“效益”,以“喜好”界定“效益”,而最后“效益”则界定“价值”,其中“效益”是主观,而又可以统计。统合效益主义认为,“社会效益”为所有人之终极目标,并且亦主张“效益原则”,而“效益原则”又与“自然原则”、“共存原则”同时存在。统合效益主义计算效益时,会考虑“增量社会价值”,此与行为效益主义不同。另外,统合效益主义认为,行为是个别,而不是种类,此与规则结果主义不同。
盛庆琜认为,统合效益主义主张只有行动层面是可以计算效益,与R. M. Hare(英语:R. M. Hare]]])之双重思考方式相近。
张华夏认为,统合效益主义有原创力,并且足以抗衡各种伦理学学派。徐珍认为,对统合效益主义而言,反对效益主义之观点是微不足道或无伤大雅,因为统合效益主义可以有说服力地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