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列出了一些在在哲学中悬而未决的问题。显然,这些问题往往是世俗的,例如生命的意义、我们从何而来、什么是现实等等。不过,哲学家们一般给予严肃的哲学问题具体的名称或议题,来指明特定的处理问题的方法或者推论过程。因此,宏大的不严谨论题就变得可掌控了。自然地,把“给‘生命’归类”(或类似的含糊归类)看作是“未解决的哲学问题”,就超出了本条目的范畴。
知识之认证乃为知识论之重点。但美国哲学家爱德蒙德·葛提尔在一篇只有三页纸的论文中质疑当时哲学界公认的知识的定义:“知识是得到辩护的真信念”(也称为知识三要素),他提出了两个反例,说明即使是得到辩护的真信念,也未必是知识,因此就有葛提尔问题“应当怎样补充或修改知识三要素,才能完整地定义知识的概念?”
以下是一个知识三要素的反例:草原远方有只披着羊皮的狗,那只狗会学羊的叫声,并且有羊的气味,一般人从远方看到、听到甚至闻到的,都和对羊向来的认知无异,并且也未见到那只“羊”有狗的特征,所以可以大胆推论“草原远方有只羊。”,其实确实有只真正的羊也在那片草原,只是在观察时未发现到,如此,你可否表示你具有“草原远方有只羊。”的知识?
标准问题(英语:Problem of criterion),由美国哲学家Roderick Chisholm(英语:Roderick Chisholm)在他的著作《知识的理论(英语:Theory of Knowledge (book))》中阐明:
本质主义的概念就是每一个艺术媒介(建筑、手工艺品、绘画作品、电子化设备等等)都有其擅长之处及其弱点,也可能需依艺术的传播方式而定。例如,汽车追逐场景,对于影像来说可能很合适,如果是写诗的话,就不好理解,因为诗的媒介的基本构成对于传达追逐场景的信息实在是太贫乏了。这种观点还能再改良一下,相对于十四行诗而言,或许可以说俳句在传达恋人间的爱恋方面同样是糟糕的载体。对于艺术家来说,本质主义是有吸引力的,因为它不仅描绘了艺术和媒介的作用,同时也规定了一种评估艺术的方法(质量与相关)。不过因为一直无法定义这种媒介的有机形式,也产生许多有关本质主义的批评,例如诗的媒介到底是什么?倘若有机形式是语言,又该如何同散文相区分?很难说到底区别是在媒介上,还是艺术类型上。跟有机形式相关的问题,诸如它的定义、它对艺术的作用,仍然有争议。通常,实践型的艺术家认同有机形式这一概念的部分形式,然而,哲学家却倾向于认为含糊且没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