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杀是指没有特定对象,任意甚致无节制地杀戮人类或其他动物的行为。若被滥杀者为人类时,加害者会涉及国际法或各司法管辖区法律的“谋杀”、“战争罪”、“赔偿”等责任;若被滥杀者为动物时,端视各司法管辖区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加害者须负不同的法律责任。
滥杀是随机的乱杀,与英语的“Rampage Killing(横行杀戮)”、日语的“無差別殺人(むさべつ さつじん)”意义相近,举凡屠杀、大屠杀、种族灭绝、种族清洗、恐怖攻击事件、纵欲杀人、连环杀人、校园枪击、纵火杀人等,若有加害者随意挑选并杀死被害人的情况时,皆视为滥杀。
由于被滥杀者与加害者间无怨无仇,且被害者数量通常不只有一个个体,除了违法以外,普世认为滥杀是一种恶性重大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