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度(1441年-1510年),字宪之,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泉州府晋江县(今福建省泉州市)人,应天府江宁县籍,明朝政治人物,成化壬辰进士,正德初年,官至南京户部尚书。
成化元年(1465年)应天乡试举人,成化八年(1472年)壬辰科进士,除浙江龙泉县知县,升南京山东道监察御史。因与同官孙需等弹劾妖僧继晓,被施廷杖。改福建汀州府知府,有惠政。弘治年间,历任江西左参政、山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等。
正德元年(1506年),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等地,平定师宗州阿本叛乱,历升户部右侍郎。正德三年(1508年),晋升南京右都御史。当初方文度召自云南,刘瑾索贿,吴文度不予理会,因此刘瑾十分气愤。恰逢工部尚书李�致仕,朝廷推举吴文度及南京户部侍郎王珩继任,但刘瑾矫诏改吴文度为南京户部尚书,而与王珩俱致仕。命令一下,朝廷哗然。吴文度归乡后,所居屋仅数椽。刘瑾被诛后,未及用而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