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麒(1567年11月13日-1619年5月9日),字兆明、绍公,号玄岳,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简麒父亲曾对他和兄弟说:“我对你们没有奢望,但希望你们为善,不致损毁家声就足够。”他个性英敏能自勉,跟随举人潘成学习,与同门潘濬、关宪曾为友,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中举人第十名,三十八年(1610年)中会试第二百十五名,成第三甲一百三十三名进士。先在户部观政,次年(1611年)获授河间推官,河间接近京畿,为南北孔道,号称难治,他到任后判案明决而仁恕,不事酷刑而审得案情,并坚持清操,获府民感恩戴德;上级嘉奖其才干,推荐转任其他官职,荐状上后以其治行第一获玺书表扬。四十年(1612年)分校河南乡试取录五人,四十三年(1615年)任顺天乡试考官,则取录十二人,当中堵天颜、范良彦、秦羽明、李嵩、陈此心后来都成为进士。
后来简麒升任户部陕西司主事,其时辽东战事紧凑,索取军粮的奏折不停进京,他协助户部尚书核算度支,使得粮仓内帑渐储,而士气亦百倍,御史田生金给“邦计宣猷”牌匾表扬他。万历九年(1581年)朝廷清丈南海田地,因地方官报田亩不实而收取补缺,称“定弓虚税”,他因公差回乡,连同李待问、郭尚宾诸绅士建议,把府内香山所属新科饷银移送本县补足定弓虚税,获允后编入赋役全书,于是税弊才减轻。他又分俸金五百两给胞弟、捐俸凑建谷堂,人们评价他:“国家三大政,用人、理财、慎刑,懂得这三项才称天下人才,简麒都能做到!”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二十七日他在任内去世,年五十三岁,只存诗作三十四首合为一卷。
曾祖父简�,祖父简流,父亲赠文林郎、河间府推官简栋,母亲封太孺人江氏,兄长简祐,弟弟简志、简起鹏、简绍鹏、简起鹄、简起鸣、简人龙、简起鸿、简起淹,娶罗氏,封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