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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会典
✍ dations ◷ 2025-06-28 21:14:10 #大清会典
《大清会典》,简称《清会典》,是中国清朝中央政府官修、钦定的会典。大清会典详细的编纂了清朝中央政府的编制、职权、官员品级、统属关系以及各项办事制度,也是当时处理公务的法律依据。有部分学者认为,《大清会典》属于清代官方编纂的史料汇编,而非现实行用的法律。 另有多位学者将《大清会典》归于行政法典。除此之外,也有学者认可《大清会典》是清代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最基本的制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位阶。 比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就已 “以官统事,以事隶官,则实万古之大经,莫能易也。”来形容《会典》。 《康熙会典·御制序》中,自称“大经大法”,“大中之轨”,“一代之治法”。 《雍正会典》中,自称“大经大猷”,“规型之尽善 ,仪典之大成 ”。 《乾隆会典》中,自称 “国家大经大法,官司所守,朝野所遵。”清代多次在全国颁行《会典》,前期主要通行于高级官员,而后期范围更广,各级官员都能阅读《会典》。清政府还不定期颁行《会典》中某些方面的专条汇编。中央和地方官员在处理军政、民政、刑政事务时,常查询《会典》。而《会典》的最终解释,由皇帝钦定。《大清会典》一共有五部,分五次编修:《大清会典》的体例习自前代的《大明会典》,与历代会典类似,以政府机构来分类,下叙各项法条政事,因此分类随各代政府机构不同而有所改变。康熙雍正时的两部会典,把事例附在典条下,但乾隆时的会典,把大量的事例分开编辑,另撰《大清会典则例》共180卷,嘉庆时延续此制,但将“则例”改名“事例”,共920卷,又有“图说”132卷,光绪会典延续嘉庆会典,有事例1220卷,图27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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