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王家是朝鲜日治时期对前大韩帝国皇室的称号。在日韩合并后,李王家、连同其次的李公家成员,合称王公族,享有次于日本皇室成员、高于华族的待遇,二战日本制宪后失去贵族身份。
在日韩合并以前,原本日本拟定在并合后将大韩帝国的皇帝改称为“大公”,之后为顾及韩国国民的感情,最后决定用“李王”称呼之。
明治四十三年、隆熙四年(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正式签订,其中第三条规定日本“仍保留韩国皇帝陛下、太皇帝陛下、皇太子殿下并其后妃及后裔相应地位荣誉敬称”,每年支付一定津贴。大韩帝国皇室成员成为王公族,称谓也因此改动,如皇帝改为王、皇后改为王妃、太上皇改为太王、太子改为世子、王改为公、王妃改为公妃等,敬称都是“殿下”。
李王家中除李王、李公之外,正式拥有身份的王室成员称为“王族”、“公族”,只有部分前韩国皇室后裔被承认为王公族;如李堈公所有子女都是庶出,只有其夫人李堈公妃金氏(朝鲜语:덕인당 김씨)以及两子李键、李鍝拥有公族身份与待遇。为了拥有户籍,李堈的一些其他子女便出继到李埼镕(朝鲜语:이기용)子爵等人的名下,让他们以朝鲜贵族养子女名义接受教育。一直到大正十五年(1926年)12月1日,《王公家轨范》的订定才具体将王公族的待遇制度化。
昭和二十二年(1947年)5月3日日本国宪法施行后,他们丧失皇室身份和日本国国籍。
韩国皇室中有两家族在日韩并合后受赐公族身份,称作“李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