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地震预言(传媒又称511末日预言)是台湾南投县埔里镇一位自称“王老师”(本名王超弘)的人士根据《易经》推算后,所提出的地震预言。王某预言:2011年5月11日台湾时间早上10点42分37秒,台湾将发生14级(应是指规模14.0)的大地震。为了提供避难地点,王某向某地主承租土地,搭设近200多间货柜屋陆续存放多项物资,其中包括三年份的米粮。具体的预言内容,诸如台湾会由北回归线分裂为两半、170米高的海啸会袭台、台北101会被地震断成三截等。被台湾媒体大肆报导后,造成一些民众的恐慌,各界对此议论纷纷,政府部门也适时出面澄清、希望民众不要过度恐慌。其中一件最严重的个案,是住在台北市北投区的一位70多岁的男性因担忧过度,选择跳楼自杀。然而,到了2011年5月11日这天,预言在民众与传媒的见证下不攻自破。
意大利一位已故的地震学家拉法埃莱·本丹迪也曾经预言2011年5月11日在罗马会发生大地震,但是结果也没发生。不过后来本丹迪基金会的人表示,有关511地震的预言只是网络谣言,并没记载在本丹迪留下来的手稿中。
中央研究院学者与中央气象局专业人员驳斥这种说法,表示地震规模与断层长度有关;超过10级以上规模地震是“非科学说法”,“以科学角度来看,完全不可采信”。有些钻研《易经》的人士对王某的观点也不以为然,认为是无稽之谈。
王某解释,是当时与三位朋友喝酒时所作的预言,只是希望亲朋好友能躲过灾难,并没有散布给民众何时会发生大地震的意图,也未曾有“末日预言”的说法,是传媒大幅报导及扩大渲染的结果。
王某随即于5月12日遭南投县政府警察局约谈。经过搜证与调查,警方表示,王某在自己的部落格发表地震言论,已涉嫌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3条第5款“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将函送南投地方法院裁罚;至于诈欺取财罪的部分,检警因没有人出面告发,暂时无法进一步侦办。
同年6月23日,南投地方法院以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安宁为由,认定王某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定罚锾新台币四万元。而王超弘因为健康问题,于同年10月声称决定退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