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维新(1624年-1648年),本名方弘宪,浙江诸暨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方维新是崇祯十二年(1639年)的举人,十六年(1643年)时在会试中乙榜。南京被清军攻陷,他依附舟山的黄斌卿。鲁王监国,方维新与王正五、夏葵日在诸暨起兵,获授职方主事,很快移师开化,立下战功,隆武帝任命他为佥都御史巡抚当地。福京失守,在常山和玉山出没,与清兵互有胜负。永历二年(1648年)各部义师解散,在农历三月二十五日战败于清军,方维新就叫众人逃走,自己说:“不能做事,不如死去。”拜谢部众后带着印信只身到金华府署,大叫:“大明佥都御史来求死,带我见你们的镇将对谈。”知府钱广居是崇祯壬午年(十五年,1642年)的举人,来劝他投降,他大骂:“你想想你是来自那个朝廷的壬午年举人?”钱广居无言以对。镇将来后,方维新依然不屈服,镇将说:“这是什么时候,还在说‘大明’?”他回答:“我知不可为而为之,为之又不成功,如今我可以含笑死去了!”清军给他饮食他不吃,每天只喝数勺水。之后他被送到杭州,依然和平常一样谈笑;清人很惊讶,有人请他作诗,他很快就写下百余首。到四月,他被凌迟处死,虚龄二十五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