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是中国明朝末年的公案小说。《包公案》全名增像包龙图判百家公案,为中国古代公案小说,全书共十卷,由明朝安遇时等所作。以北宋清官包拯为主角,叙述了百余件包公断案的故事。与《施公案》、《蓝公案》并称“三公奇案”。施、蓝都是清代的闽南人。
该小说塑造了清正廉明的包拯形象,对后来的《三侠五义》有重要影响。最早《宋史》只记包拯“割牛舌” 一案图。胡适在《三侠五义·序》说包公“是一个箭垛式的人物”,民间的传说将各种各样的断案故事都投射到他身上,元、明两代的戏曲小说不断的扩充包公故事,元代有关汉卿的《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包待制智斩鲁斋郎》,无名氏的《包待制陈州粜米》,郑廷玉的杂剧《包待制智勘后庭花》,李潜夫的杂剧《包待制智勘灰阑记》。
明代成化年间已有公案小说《新刊京本通俗演义增像百家公案全传》,主角是包公审案,最早的《包公案》版本是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 朱仁斋与耕堂刊本,前附有《国史本传》、《包待制出身源流》。
《包公案》一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推理小说。但《包公案》中的许多案件的侦破,不见得有精彩的推理工夫,常常是因为冤魂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