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丹(满语:ᡠᡴᠰᡠᠨ
ᠠᡴᡩᠠᠨ,转写:;1833年3月12日-1903年2月7日,道光十三年正月廿一日寅时-光绪二十九年正月初十日丑时),字允庭,爱新觉罗氏。清朝宗室、官员,属正白旗第二族载字辈。
咸丰五年(1855年)乙卯科乡试举人。
咸丰十年(1860年)庚申恩科第二甲第十三名进士出身。签分宗人府学习主事。
十一年(1861年):九月,充辛酉科顺天乡试收掌试卷官。
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充壬戌科顺天乡试收掌试卷官。
二年(1863年):八月,实补宗人府主事。九月,充癸亥科武会试监射试考官。
三年(1864年):七月,以宗人府主事出差充任甲子科福建乡试副考官。十月,福建乡试因江南战事延期,从南下途中被召回。奉派查核镶黄旗事务。
四年(1865年):三月,以宗人府主事充任乙丑科会试同考官。
六年(1867年):八月,充庚午科顺天乡试同考官。
九年(1870年):七月,授宗人府理事官。八月,以理事官充丁卯科顺天乡试同考官。
十二年(1873年):八月,充癸酉科顺天乡试同考官。十月,授户部颜料库郎中。
光绪元年(1875年):十月,赏加四品衔。
三年(1877年):仍暂回宗人府原衙门行走。
四年(1878年):十二月,仍授宗人府理事官。京察一等,记名以四品京堂用。
五年(1879年):十月,赏戴花翎。
六年(1880年):九月,授鸿胪寺卿。十二月,授通政使司副使,奉派稽查右翼觉罗学。
八年(1882年):四月初十日,升授光禄寺卿。八月二十四日,奉派修葺定东陵,赏加二品顶戴。
九年(1883年):二月,授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四月初一日,迁盛京工部侍郎。
十年(1884年):闰五月,奏报盛京库存子弹铅丸数量不敷支放操演,援案灌造。
十三年(1887年):以盛京工部侍郎协同管理移居盛京宗室事务。
十六年(1890年):以盛京工部侍郎暂署盛京刑部侍郎。
十八年(1892年):三月二十日,调任刑部右侍郎。兼授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随即改镶红旗满洲,奉派专司稽查值年旗事务。
十九年(1893年):正月十一日,转任刑部左侍郎。改任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兼署护军统领、镶蓝旗满洲副都统、镶红旗满洲副都统。
二十年(1894年):刑部左侍郎,以正黄旗满洲副都统兼署正黄旗蒙古副都统。
二十一年(1895年):以刑部左侍郎兼署户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兼充崇文门左翼监督。
二十三年(1897年):仍任刑部左侍郎。署理步军营左翼总兵。八月,署理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前锋营左翼前锋统领。充举人覆试阅卷大臣。
二十四年(1898年):以刑部左侍郎兼署兵部右侍郎。三月,署理镶红旗护军统领,充专操大臣。四月二十日,充贡士覆试阅卷大臣、殿试读卷大臣、庶吉士散馆阅卷大臣。
二十五年(1899年):正月十五日,转兵部左侍郎,管理马馆。
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期间,充留京办事大臣。十二月二十七日,授理藩院尚书,署理左翼前锋统领。
二十七年(1901年):三月,授理藩院尚书;七月,奏报德国使馆馆员回国办给护照事宜。十一月,授镶蓝旗汉军都统。
二十八年(1902年):五月,以理藩院尚书充管理新营房大臣、管理旧营房大臣。十月,以理藩院尚书署理刑部尚书。十二月,派充值年旗大臣。
二十九年(1903年)正月初十日卒于任上,年七十岁。
阿克丹行三,有二兄一弟。
正室:卓佳氏,阿善保之女。无侧室。
阿克丹生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