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回(梵语、巴利语:संसार,罗马化:Saṃsāra,意指“世界”),是转世和“所有生命、物质、存在的循环性”的概念,这是大多数印度宗教的基本信念 。意思是“漫无目的地漂流、流浪或世俗存在的循环”。轮回概念是一种思想理论,认为生命会以不同的面貌和形式,不断经历生死。在东方有例如印度教、佛教、道教承认这种思想,在欧洲有希腊的轮回哲学,例如毕达哥拉斯及柏拉图等,和德鲁伊教;作为一种宗教体验,则被认为是世界的另一种真实(感官所认识世界的延伸)。轮回与许多印度宗教(如婆罗门教、佛教、耆那教、印度教等)的业力理论联系在一起,“解脱轮回”,被称为涅槃,一直是印度文化传统灵性追求的核心,也是他们内部分歧的核心。
轮回(Saṃsāra)概念起源于后吠陀文学,与投胎、转世基本上同义,属于业力循环;《吠陀经》本身并未讨论该理论。 在早期的奥义书中,它已经被发展出来,但没有被描述机制细节。大约在公元前10世纪中叶之后,在佛教和耆那教等宗教以及印度教哲学的各个流派中都可以找到对轮回教义的阐述。
轮回起于《梵书》时代,成熟于《奥义书》,是流转之意。奥义书指出,轮回包摄三道,即天道、祖道、兽道。轮回是婆罗门教主要教义之一,佛教再将三道扩展为五道或六道。
佛教所认为的轮回是一个过程,死亡以后“神识”(有分心、第八识等,各家说法不同)会离开人的身体,经过一些过程后(南传佛教由神识直接转世,北传佛教流行神识化成中阴身理论)进入胎中,成为另一个刚刚出现的新众生(个体,或称有情),该位新的众生可能是人类,也可以是畜生、饿鬼、天神等。除了已经解脱生死或已经自主生死的圣人(如佛,小乘的阿罗汉、大乘的圣位大菩萨)之外,一切众生都不能不受轮回的限制。
轮回的范围共有六大类,佛教称之为“六道”(有些说法为五道,把阿修罗并入其他道),在每一类别中的福报享尽或罪报受完,便是一期生死的终结,也是另一次生死的开始。轮回实际上是上下沈浮的生死流转,如此在六道之中,生来死去,死去生来,便是所谓轮回生死。众生从无始以来,因为不明了无常、实相,而烦恼未能断尽,故辗转于六道中循环往复,即“六道轮回”,至少要修成阿罗汉,乃至成佛,否则无有脱出之期。
道教的传统教义讲求“长生不老”,自全真道吸收佛教的禅宗思想以来,也产生了例如佛教的轮回和转世观念,现在道教宗派都接受灵魂转世,并对中国民间信仰影响至今。例如古代善书《文昌帝君阴骘文》,记载了文昌帝君神通过扶乩讲述自己从秦朝到宋朝时所轮回转生为何人,有何作为等。
基督宗教大多数宗派没有轮回与业力的概念,故不用赔偿怨亲债主。死后获得永生或者被毁灭,必须经过神的审判。
基督徒相信有一个创造宇宙万物的惟一真神,多数基督徒认定惟一真神是三位一体的,即圣父、圣子、圣灵。
基督新教认为不用做功德,义与不义在于对基督的信心,是为因信称义。旧教认为除了信心,也该行善,行善与得救有关,即神人合作论。至于如何得救,《圣经》称当你信圣子耶稣基督是神之子,且在十字架上担当了你的罪而受死且复活,就有可能得到永生;不相信基督的人,死后,灵魂会被存放至阴间与海底;等耶稣基督回到人间时,开始“最后的审判”,并依照“生命册”,把不信者灵魂丢到火中烧毁,彻底“死亡”。
俄耳甫斯教,古希腊教派即拥有轮回转世观。在柏拉图的《斐多》中,苏格拉底论证了灵魂的不朽,“灵魂不接受死亡吗?”“所以灵魂是不死的。”
犹太教、基督教诺斯替派和伊斯兰教的部分神秘主义教派支持转世说,但对转世的观念没有形成类似于印度宗教的轮回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