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丹政府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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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委员会是不丹议会中的上议院,不丹议会还包括不丹国王和不丹国民议会。不丹国家委员会是从属的议会,不能发行货币或通过与预算相关的法案。除了制定与审查不丹法律(英语:Bhutanese legislation)之外,国家委员会是担任审查影响不丹的安全、主权与利益,需要提请通知不丹国王、不丹首相与不丹国民议会的事务。国家委员会中的20位成员是从在2007年12月31日及2008年1月29日的首届选举(英语:Bhutanese National Council election, 2007–2008)中选出。
国家委员会由25位成员组成。20位成员是从20个宗中的选民所选出,而5位成员是由不丹国王任命。成员不能属于任何政党,并且最低学历至少要经政府认可的大学毕业的学位。。
第一届国家委员会的成员大致上都很年轻,大部分都低于40岁。根据报导这是因为只有持有学位的人可以成为候选人,而在不丹近现代出生的人较容易获得正式教育。
国家委员会的前身是皇家顾问委员会(),最早在1953年的不丹法律(英语:Bhutanese legislation)就有提到。从一开始,皇家顾问委员会的成员兼任一院制国民议会的成员(现代不丹国民议会的前身)。皇家顾问委员会在1965年正式成立,以向不丹国王进行顾问咨询,并监督国民议会制定的方案和政策的执行状况。皇家顾问委员会后来是一个协商和咨询机构。国家委员会中的六个成员是民主选举产生、两个是由僧侣中选出,一个是由不丹国王任命以作为主席。根据1979年关于议会成员的法律规定,僧侣代表必须要识字并且对于“天龙传承(英语:Drukpa Lineage)宗教有丰富的知识”。僧侣的被提名人必须要有国民议会议长的批准。区域代表是由国民会议从村民会议批准的人选中选出。他们必须识字,对不丹传统文化与习俗有丰富知识。作为不丹国王主要的咨询机构,皇家顾问委员会是国家的重要组织,并且直接与国民议会进行互动。
第一届不丹内阁由皇家顾问委员会与不丹大臣会议(英语:Council of Ministers (Bhutan))组成。其成员对不丹国王与国民会议共同负责。
国家委员会在2008年根据《不丹宪法(英语:Constitution of Bhutan)》第二条成立,宪法中没有提到皇家顾问委员会。随后的2008年《国家委员会法案》把国家委员会的独立法定依据编入进去。在此框架下,也明文废除了“所有与皇家顾问委员会相关的法律”。《国家委员会法案》阐明了其成员的资格、会议、陈述、辩论、表决程序、委员会与规则制定权、纠举、卸任与其他罚则的相关规定。该法案也为国家委员会的行政设立了一位主席、一位副主席以及一位皇家任命的秘书长。
不丹议会包括国家委员会的第一次联席会议在2008年5月8日至30日举行。国家委员会的第一次会期在2008年7月17日至24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