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爱国者法》(USA PATRIOT Act)是2001年10月26日由美国总统乔治·沃克·布什签署颁布的国会法,正式的名称为“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Providing Appropriate Tools Required to Intercept and Obstruct Terrorism Act of 2001”,中文意义为“透过使用适当之手段来阻止或避免恐怖主义以团结并强化美国的法律”,取英文原名的首字缩写简称为“USA PATRIOT Act”,而“patriot”即英语中“爱国者”之意。
2015年5月30日,美国参议院没有就延长本法的部分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故本法的部分条款于6月1日起失效;6月2日,作为对爱国者法的代替,修改了部分内容,尤其是第215段,终止了NSA的电话监控的《美国自由法(英语:USA Freedom Act)》在国会通过,效力至2019年。该法英文名称为“Uniting and Strengthening America by Fulfilling Rights and Ending Eavesdropping, Dragnet-collection and Online Monitoring Act”,中文直译改为“透过完善人权与结束窃听、警网搜索和网络监视以团结并强化美国的法律”,也依样画葫芦取其字首组成“USA FREEDOM Act”,“freedom”即英文的“自由”之意。
这个法律以防止恐怖主义的目的,扩张了美国警察机关的权限。根据其内容,警察机关有权搜索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医疗、财务和其他种类的记录;减少对于美国本土外国情报单位的限制;扩张美国财政部长的权限以控制、管理金融方面的流通活动,特别是针对与外国人士或政治体有关的金融活动;并加强警察和移民管理单位对于拘留、驱逐被怀疑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外籍人士的权力。它也延伸了恐怖主义的定义,包括国内恐怖主义,扩大了警察机关可管理的活动范围。
美国前共和党众议员让·保罗曾在国会公开指责爱国者法是布什总统的“社会主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