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蒸(?-?),中国清朝官员,云南弥勒人,祖籍浙江。嘉庆十六年(1811年)辛未科进士。
曾任武平县知县。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三月担任台湾府海防兼南路理番同知,同年调署凤山县知县,同年七月二十七日升台湾府抚民理番海防粮捕通判(噶玛兰厅通判)。
陈蒸于噶玛兰厅通判一年任内,施政以延续杨廷理、翟淦的规划与作法为主,并且惜士爱民,素以廉洁闻名,受到噶玛兰民众爱戴。至今,宜兰市昭应宫内仍然供奉有杨廷理、翟淦、陈蒸“三大老”的神尊,宜兰五谷庙内也有光绪年间所立的陈蒸长生禄位,让后代子孙缅怀三人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