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元福(台湾话:Tsan Guân-hok,1810年-1878年),又名长久,号辑五,,为中国清朝武官官员,本籍福建省泉州府晋江县十一督胡尾乡。
曾元福生于嘉庆15年(1810年),于道光6年(1826年)入行伍,其父亦为军旅之人。道光22年(1842年)任嘉义营左哨千总,后陞台湾镇标右营守备,咸丰元年(1851年)再陞台湾北路协中营都司、署镇标左营游击。咸丰3年(1853年)小刀会党徒林恭、李石等起事,攻凤山县城,时曾元福为署南路营参将,坚守火药局抗敌。同年五月下旬,分巡台湾兵备道徐宗干调兵南下,元福长子曾登瀚自募乡勇随军率先破围,官军遂收复凤山。咸丰11年(1861年)曾元福接署台湾镇总兵,乃台湾绿营最高阶将领。同治元年(1862年)戴潮春事件爆发,曾元福先以记名总兵北路协副将的头衔参战,随后接署一品的水师提督,当时福建陆路提督林文察总办台湾军事,令曾元福与前总兵曾玉明进军合击。同治3年(1864年)曾元福再接署总兵,克彰化收复斗六门,同时曾元福次子曾登洲因助军有功,获赏换花翎以道员尽先选用。至戴潮春事件平定,曾元福奉命率领台勇往福建截击太平天国余党,转战浙赣闽粤,因功获赏戴花翎,授振威将军,赐号坚勇巴图鲁。
同治5年(1866年)因福建候补县丞余辰一案保举不当,遭左宗棠、徐宗干奏《台湾军功人员褒奖过优请旨撤销》一折,曾元福被交部议处,之后因而罢官。尔后一直到同治13年(1874年)牡丹社事件爆发后,帮办台湾事宜福建布政使臣潘霨嘱曾元福协助招募台勇五百名,予烟台税务司博郎练成洋枪队,此为台湾第一支使用洋枪操练的土勇营。同治13年12月13日(1875年1月20日)曾元福陪同船政大臣沈葆桢自台南府城出发,前往恒春地区勘察,协助恒春设县一事。至牡丹社事件落幕后,光绪元年(1875年)正月沈葆桢上奏,“提督衔降二级调用记名总兵曾元福,督办南台一带乡团,倡率大义,联络民心,俾臻深固,拟请开复原官免缴捐复银两”,因此曾元福再度回到官场奉公。光绪4年(1878年)7月5日逝世,享年69,葬于台南郡城大南门外窟仔庄(今台南市湾里)。
咸丰、同治年间,台湾武官中有所谓的大曾与小曾,大曾指曾玉明,小曾指曾元福。两曾原籍均福建泉州晋江县,早年均行伍出身均官至台湾总兵,皆参予平定戴万生之役,两人均在台南置有宅第,且其次子均中举人。
曾元福长子登瀚(1842-1861),咸丰三年(1853)林恭凤山之变,募勇三百随中营游击夏汝贤,解元福凤山火药局之围。次子登洲,同治9年(1870年)庚午科举人,广东即补兵备道,娶板桥望族林维源胞妹林馨娘。三子登庸,知府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