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简称高雄市警察局、高雄市警局、高市警局),为高雄市最高警察行政机关,隶属于内政部警政署,民国99年12月底高雄县市合并直辖市成立,负责高雄市内治安之维护及市内所有警察行政、人事、教育及训练等事务,本部设于前金区中正四路。下辖三民第一、三民第二、新兴、苓雅、左营、楠梓、鼓山、盐埕、前镇、凤山、小港、林园、仁武、旗山、六龟、冈山、湖内 等17个分局。
共17个分局。
原属左营分局辖区;1995年10月20日楠梓分局
本表列出高雄市升格为直辖市后及高雄县、高雄市县市合并后的历任局长。
后任国家安全局设计委员
1981年8月22日因三义空难殉职
后任台湾警察学校校长
后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台湾警察专科学校校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届龄退休
后任内政部警政署署长
因生涯规划提前退休,后任复兴空厨董事长。
因行政院长苏贞昌究责治安问题,调任内政部警政署警监一阶警政委员,后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后再回任内政部警政署副署长
民国 99 年 12 月 25 日县市合并改制,成为大高雄都。民国 106 年底高雄市土地面积共为 2,951.8524 平方公里;共有 17 个警察分局,其中以六龟分局1570.1279 平方公里最大,占全市面积 53.19%,旗山分局 538.3038平方公里占 18.24%次之,而盐埕分局 1.4161 平方公里最小,仅占全市面积 0.05%。
高雄市 106 年底现住人口数计 2,776,912 人;其中男性 1,375,515 人,女性 1,401,397 人;各分局辖区人口数以凤山分局 359,120 人最多,三民二分局 263,988 人次之,六龟分局 22,311 人最少。民国 106 年底高雄市人口密度为 941 人;各分局辖区人口密度以三民二分局 29,573 人最高,六龟分局 14 人最低。民国 106 年底高雄市性比例为 98.15;各分局辖区性比例以六龟分局 112.10 最高,新兴分局 92.11 最低。
民国 106 年底高雄市共设 17 个警察分局,计 22 个分驻所、113 个派出所、2 个检查哨、2,275 个警勤区。局本部共设 8 科(行政、保安、训练、后勤、防治、外事、保防及犯罪预防科)、9 室(秘书、督察、公共关系、资讯、法制、会计、统计、人事及政风室)、3 中心(勤务指挥中心、民防管制中心及刑事鉴识中心)、3 大队(刑事警察大队、保安警察大队及交通警察大队)及 4 队(少年警察队、妇幼警察队、捷运警察队及通信队)。
民国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处理刑事案件发生 30,442 件,破获 27,478件,破获率 90.26%;与上(105)年相较,发生数增加 2,279 件(+8.09%),破获数增加 2,714 件(+10.96%),破获率增加 2.33 个百分点。犯罪时钟为每 17 分 16 秒发生一件刑案;刑事案件犯罪率为每 10 万人口发生1,095.77 件,较上(105)年增加 82.40 件;犯罪人口率为每 10 万人口有嫌疑犯 1,133.53 人,较上(105)年增加 99.94 人。
民国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处理窃盗案件发生 6,893 件,破获 5,830 件,破获率 84.58%;与上(105)年相较,发生件数减少 252 件(-3.53%),破获数增加 50 件(+0.87%),破获率增加 3.68 个百分点。犯罪时钟为每 1时 16 分 15 秒发生一件窃盗案;窃盗案件犯罪率为每 10 万人口发生 248.12件,较上(105)年减少 8.97 件;犯罪人口率为每 10 万人口有嫌疑犯 132.75人,较上(105)年减少 7.08 人。
暴力犯罪包括故意杀人、强盗、抢夺、掳人勒赎、重大恐吓取财、重伤害及强制性交等案件。民国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处理暴力犯罪发生 183件,破获 192 件,破获率 104.92%;与上(105)年相较,发生件数增加 2件(+1.10%),破获数增加 2 件(+1.05%),破获率减少 0.05 个百分点。犯罪时钟为每 1 日 23 时 52 分 8 秒发生一件暴力犯罪;暴力犯罪犯罪率为每 10 万人口发生 6.59 件,较上(105)年增加 0.08 件;犯罪人口率为每 10万人口有嫌疑犯 8.93 人,较上(105)年增加 0.58 人。嫌疑犯职业别:民国 106 年全般刑案嫌疑犯共计 31,491 人,以“驾驶及移运设备操作人员、基层技术工及劳力工”8,857 人(占8.13%)居首,“无职业” 7,854 人(占 24.94%)次之,“服务(不含保安)工作人员、销售及展示工作人员”6,158 人(占 19.55%)再次之。嫌疑犯教育程度别:民国 106 年全般刑案嫌疑犯以“高中(职)”19,023人(占 60.41%)居首,“国中”7,438 人(占 23.62%)居次。
民国 106 年儿童及少年嫌疑犯人数计 1,243人,较上年增加 50 人(+4.19%),刑案别以涉嫌窃盗案件 237 人(占19.07%)最多、诈欺案件 182 人(占 14.64%)次之。其中男性 1,077人(占 86.65%),女性 166 人(占 13.35%)。年龄别以 17 岁以上未满 18 岁者 399 人(占 32.10%)最多、16 岁以上未满 17 岁者 319人(占 25.66%)次之。职业别以学生 767 人(占 61.71%)最多、无职业者 212 人(占 17.06%)次之。教育程度别以高中(职)648 人(占52.13%)最多、国中 534 人(占 42.96%)居次。
(三)经济案件:民国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共查获经济案件 113 件,较上(105)年减少95 件(-45.67%),其中以侵害知识产权案件 51 件(占 45.13%)最多,其次为违反金融案件 45 件(占 39.82%)。(四)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民国 106 年高雄市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共有 656 件,与上(105)年比较增加 108 件(+19.71%),以妨害善良风俗 389 件(占 59.30%)最多,妨害安宁秩序 177 件(占 26.98%)次之。
民国 106 年高雄市共发生 A1 类道路交通事故 136 件,较上(105)年减少24 件(-15%),其中死亡 137 人,受伤 58 人。按肇事责任车种别以机车59 件(占43.38%)最多,自用小客车 36 件(占 26.47%) 次之。按道路型态别以直路 66 件(占 48.53%)最多,交叉路 63 件(占 46.32%)次之。按肇事时间别以 16-18 时发生 20 件(占 14.71%)最多,14-16 时发生 17 件(占 12.5%)次之。
民国 106 年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处理集会游行发生数总计 218 件,较上(105)年减少 2件(-0.91%),其中室外集会 182 件、室外游行 36 件;实际平均每次集会游行时间 2 小时 27 分,使用警力共计 10,618 人次。
民国 106 年高雄市各分局辖区总计取缔摊贩 66,034 件,较上(105)年减少 3,877 件(-5.55%),其中劝导 56,859 件、罚锾 7,143 件、没入摊架1,739 件及拆除摊架 293 件;而取缔摊贩人数计 66,034 人,较上(105)年减少 3,877 人(-5.55%)。
民国 106 年底高雄市防空避难设备容量总计 11,308,380 人,较上(105)年底容量增加 133,919 人(+1.20%),其中地下室计有 48,363 个、容量11,302,961 人,防空洞 46 个、容量 3,819 人,紧急避难所 1 个、容量 1,600人。
民国 106 年高雄市各分局辖区共计受理家庭暴力案 9,603 件,较上(105)年增加 1,071 件(+12.55%);其中声请保护令 1,762 件,核发保护令 2,717件,执行保护令 3,091 次,违反保护令 499 件,逮捕现行犯 245 人次,交保、饬回 212 人次。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106 年底现有公务人员 6,917 人,其中警察人员 6,557 人(占 94.80%),一般行政及技术人员 360 人(占 5.20%)。学历别以专科毕业者 2,775人(占 40.12%)最多,大学毕业(含军校、警校有学位者)2,168 人(占 31.34%)次之,另具博士学位者 9 人、硕士 445 人、高中职毕业 1,511 人及国中毕业(及其他)9 人。 平均年龄 41.60 岁,年龄别以 45-49 岁 2,049 人(占 29.62%)最多,40-44 岁 1,022 人(占 14.78%)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