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耿马地震是1988年11月6日发生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澜沧县、耿马县的严重地震,两次主震相隔13分钟,震级分别为7.6级及7.2级。 此次地震共造成748人死亡,7700人受伤,倒塌损坏房屋224万间,直接经济损失为20亿5千万元人民币。
1988年11月6日21点3分,中国云南省澜沧县发生7.6级(Ms)地震;21点15分,耿马县与沧源县交界处发生7.2级(Ms)地震。 两次地震烈度均为Ⅸ度,是该地区有地震记录以来的最大地震。 澜沧-耿马地震为双主震余震型,主震前仅有1次2.6级前震,最大余震为6.7级。 Ⅵ度或Ⅵ度以上受灾面积为3.3万平方千米。
地震波及范围包括澜沧县在内的5个地州20余个县市,云南全省各地普遍有感,昆明震感明显。
此次地震共造成748人死亡,重伤3700人,轻伤4000余人。 受灾人口200多万人,其中特重灾民八万余户(共408100人)。 地震造成倒塌损坏房屋224万间,37条公路路基坍塌,89座桥梁、470个涵洞被破坏,200座中小水库、115个水电站被损坏。 地震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0亿5千万元人民币。
震后受灾区进行了重建,当地政府建立多座抗震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