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村JCO临界事故(日语:東海村JCO臨界事故)是指发生在1999年9月30日茨城县那珂郡东海村JCO核燃料制备厂(住友金属矿山的子公司)的一次核辐射事故 。有666人被辐射污染,2名工作人员死亡,是2011年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之前日本最严重的一次核意外。此事故被评级为国际原子能事故等级第4级。
1999年,JCO承包了核燃料回收开发机构的高速增殖实验炉“常阳”中添加核燃料(浓缩度18.8%,铀浓度380gU/L以下的硝酸铀酰溶液,约160升)的制造。
1999年9月,月中到28日期间进行铀精炼作业,随后从29日开始用硝酸铀酰进行均一化作业。
30日,转换实验楼的JCO作业员们开始进行将硝酸铀酰倒入沉淀槽的作业。
10时35分,沉淀槽内的硝酸铀酰溶液到达临界值,触发警报。此时,沉淀槽内达到临界状态(能够发生核裂变的条件)俨然已经成为了一个“暴露在外的核反应堆”。
11时15分,科学技术厅收到了JCO送来的关于临界事故可能已经发生的报告书。
11时52分,救护车出发前往收容受到放射线照射的3名作业员。
12时30分,东海村对附近的村民发出室内避难的指令。此避难指令为当时东海村村长村上达也的独断。
12时40分左右,时任内阁总理大臣小渕恵三收到关于事故的第一份报告。
事故相关的对应措施开始展开。事故现场范围350m内的住民约40户收到避难要请;500m以内的住民收到避难劝告;10km以内的住民约10万户(31万人)收到屋内避难要请。并呼吁住民停止使用换气设施。事故现场周边的县道、国道、常磐自动车道被封锁。JR东日本的常磐线水户-日立区间、水郡线水户-常陆大子・常陆太田区间的电车暂停运营。并向自卫队发出灾害派遣要请。晚上10点半发布10千米内室内避难通告。隔天下午4点解除。
JCO的员工在事故之初并没有采取任何对策措施,在听到政府代理人“你们不做的话,强制作业命令将会发出,从结果上来看没差别”的催促后,员工们抱着“公司内发生的事故,必须在公司内处理”的心态,JCO员工以18人分成两人一组,每组一分钟的态势,前往现场。对策是将氩气注入沉淀槽,排出冷却水,投入硼酸以终止连锁反应的作业。对策成功,中子射线量降至限制值之下。此时从事故发生开始,已经经过了20小时。
本次事故的原因是,JCO在应旧动力炉・核燃料开发事业团的订单生产“常阳”用核燃料的过程中,因JCO的工程的管理不当而发生的。
JCO在进行燃料加工工程是,依照的并不是重视防止临界事故的规定,而是依私自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作业。举例来说,按照正规流程,作为原料的铀化合物粉末的溶解工程本应在“溶解塔”中进行操作。但私自规定的操作流程中,这一流程则变成了用钢制水桶。并且在事故发生前的9月29日,为了提升作业效率,甚至使用了与私自规定的操作流程不同的作业方法。具体而言,就是将各种浓度不同的硝酸铀酰混合,使之浓度均已的均质化工程中,本应使用“贮塔”,但最后却使用了“沉淀槽”这一完全不一样的容器。贮塔这一容器的形状细长,难以产生临界反应。但实际使用的沉淀槽的形状(粗短,容器下半部分有含有冷却水套层)则非常容易产生临界反应。
于是,在被注入了大量的浓缩度18.8%的硝酸铀酰溶液之后,容器周围的冷却水成了中子的反射材料,溶液达到临界状态,中子射线大量放出。
据使用钢制水桶进行作业的作业员称,“将硝酸铀酰倒入溶解槽时,发出了蓝色的光”。
在近距离工作的3位工作人员在瞬间看到蓝色闪光 ,其中有两人(辐射量为A者大内久:16-23Sv,B者筱原理人:6-10 Sv)先后因受到达到远超致死量(2Sv)数倍的中子射线的辐射,各自受83天与221天的抢救也完全失效,他们仍是因全部23对染色体被辐射彻底破坏并导致身体绝大部分细胞不可再生性大量衰减,最终导致多重器官衰竭而死亡,厂内有213人受到辐射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