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利文斯顿(英语:Henry Brockholst Livingston,1757年11月25日-1823年3月18日),是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政治家,后来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
亨利·利文斯顿出生于纽约市,是利文斯顿家族(英语:Livingston family)成员,威廉·利文斯顿之子。1774年,他在新泽西州立大学(即后普林斯顿大学)获得本科学位。在美国独立战争时期,他在纽约战线(英语:New York Line)中担任陆军中校,于1775年至1777年之间,担任菲利普·斯凯勒将军的助理。在萨拉托加战役中,担任大将军贝内迪克特·阿诺德(Major General)的副官。随后他担任约翰·杰伊的私人秘书。1779年至1782年之间,他担任美国驻西班牙使者。1782年,利文斯顿曾经被英国政府囚禁于纽约。战争之后,利文斯顿学习司法并在1783年获得律师执照,并在纽约市开设律所。
1802年至1807年,利文斯顿担任纽约州最高法院的法官,期间在案件皮尔森诉珀斯特案(英语:Pierson v. Post)(3 Cai. R. 175, (1805))中阐述著名异议。两年后,1806年11月10日,利文斯顿接受托马斯·杰弗逊总统的休会任命(英语:recess appointment),填补因威廉·帕特森离任而导致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空缺席位。1806年12月15日,利文斯顿被正式提名;1806年12月17日,美国参议院通过,利文斯顿在1807年1月16日正式接受委任。他在最高法院一直任职,直至1823年去世。在任期间,他的意见通常与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保持一致。当时,最高法院的法官需要经常参加巡回审理,绝大多数利文斯顿负责的案件均在纽约州。
利文斯顿死于首府华盛顿特区,后葬于纽约布鲁克林的绿荫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