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选(?-1563年),字以公,山东承宣布政使司济南府章丘县(今山东省章丘市),明朝政治人物。官至蓟辽总督。因防御蒙古鞑靼入关不力,下狱论罪弃市。
山东乡试第四十一名。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二百三十四名,登进士第三甲第八十五名,授行人司行人。嘉靖二十七年,任山西道试监察御史。升山西按察司副使。嘉靖三十七年,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大同巡抚。嘉靖四十年,任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嘉靖四十年,擢总督蓟辽副都御史。以居庸岔道却敌之功,进兵部右侍郎。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蓟镇的古北口巡哨兵卒出关,被朵颜卫人马俘掳。头目通罕为俺答之子蒙古鞑靼部首领俺答之子辛爱妻子的义父,在此事之后叩关讨赏,被副总兵胡镇设伏兵活捉。杨选意图牵制辛爱,便扣押通罕,还要求其子每半年轮番入关当人质。杨选自以得计,向朝廷邀功,与巡抚徐绅一并受赏。朵颜等三卫对杨选之举十分忿恨,同年十月,引辛爱兵马由墙子岭、磨刀峪毁长城入侵,劫掠顺义、三河、通州等处,威胁京师,留内地八日不退。世宗大怒。给事中李瑜弹劾杨选、徐绅、副使卢镒,参将冯诏、胡粲,游击严瞻等,数人全部被逮下狱。又过两日,敌人方退。刑部按世宗意思,拟定杨选死罪,斩于市,枭首示边。妻子流二千里。。
曾祖父杨鼎;祖父杨璞,曾任寿官;父亲杨盈,曾任知县。母时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