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东沿海灯塔是中国浙江省东部一批灯塔的统称,共计14座,分布于舟山群岛和宁波沿海。这批灯塔始建于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一部分灯塔为西方人出资建造,另一部分则为中国航海人士所建。建成后所使用的设施不断更新并一直沿用至今,大多数灯塔至今仍在为宁波舟山港承担航标任务。浙东沿海灯塔是中国沿海开埠通商和近现代海事科技发展的见证,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2011年,浙东沿海灯塔被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百大新发现。2013年,原有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花鸟灯塔并入,浙东沿海灯塔被整体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浙东沿海灯塔共计12座,其中舟山市境内9座,宁波市境内3座。由上海海事局宁波航标处管辖的灯塔9座,温州航标处管辖的灯塔1座(北渔山灯塔)。除七里屿灯塔(迁移保护,原址建设新灯塔)和东门灯塔(不再使用,作为人文景观)之外,其余灯塔仍在为海上航行服务。
花鸟灯塔位于嵊泗县境内的花鸟乡花鸟山,舟山群岛最北端,建于清同治九年(1870年),为长江口三大灯塔之一。
白节山灯塔位于嵊泗县马关白节山,服务于白节峡水道。灯塔建于清光绪九年(1883年),是上海、马迹山港往华南及东南亚航线上的重要灯塔。
参见:浙江省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