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光(15世纪-16世纪),字文光,南直隶徽州府绩溪县龙川人,明朝政治人物。
胡光是成化十九年(1483年)的举人,次年(1484年)联捷进士,获授广州推官,当时有权贵在街道上设立舞台让伶人演出,他说:“在荒年不得如此。”立刻拆毁舞台,召来人民数算权贵恶行令对方入狱,不久他也因此事被贬为白泥驿丞,七年没有回家。之后他调任灌县知县,曾用铁三万三千多斤铸造三条铁锭柱,以石包住筑成石堤以整修都江堰,同时灌溉田地,县内多老虎出没,他在城隍庙祷告,三日后有七只老虎入城,人民都感到惊愕,他却独自出来,老虎全扑向他,他就命令力士刺杀老虎,虎患因此平定,官至曲靖同知。回乡后他的弟弟兴建新居,他说:“我待罪下职而住进新居,人们会怎么说?”于是推辞住在故庐,此事印证了他的廉洁,死后入祀灌县名宦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