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阁院大学士年表,列举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至崇祯末年(1644年)的大学士等年表。其中包括明朝文渊阁大学士(正五品)、东阁大学士(正五品)、华盖殿大学士(正五品)、谨身殿大学士(正五品)、文华殿大学士(正五品)、武英殿大学士(正五品)、翰林院翰林学士(正五品)、侍读学士(从五品)、侍讲学士(从五品)、国子监祭酒(从四品)。
吴元年(1363年)五月,朱元璋初置翰林国史院,设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从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洪武元年(1368年),改名翰林院。
洪武二年,置学士承旨,正三品,改学士为从三品,并增设待制(从五品)、应奉(正七品)、典籍(从八品)等官。
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杀胡惟庸,罢中书省,废除二千余年来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亲统六部。洪武十四年,降翰林学士为正五品,并革除学士承旨、直学士、待制、应奉等官。但由于工作分量实在过于庞大,洪武十五年,朱元璋不得不设殿阁大学士,为皇帝顾问,一开始大学士并无实权,类似今日的秘书之职。
洪武十八年(1385年),更定翰林品员,定进士一甲(状元、探花、榜眼)授翰林院修撰,二甲以下授编修、检讨,其品秩自学士五品以下至七品不等。同年廷试后,一甲进士丁显等授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始入翰林。
明朝建文年间,不设大学士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