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葡关系指中国与葡萄牙之间的国家关系,两国于1979年2月8日建交。2005年,两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葡关系最早始于1513年明朝时期。
明朝正德初年,有其国人行船至浙江舟山、宁波、福建泉州。
1553年,葡萄牙人以“借地晾晒水浸货物”为借口,通过向明朝海道副使(全称广东提刑按察司巡视海道副使)行贿,获准在广东香山县濠镜请隙地建屋居住。后来葡人日渐骄横,香山县商讨驱逐这批不速之客的办法遂设提调备倭巡辑俗称守澳官衙门,葡人除向广东市舶司缴纳船税外,每年贿赂广东海道副使500两白银,实为欧罗巴洲葡萄牙国在广东省东部互市之开始。
1571年,在葡萄牙人按惯例贿赂海道副使500两白银之时,因有广东布政使在场,翻译只好说那是付给朝廷的“地租银”,受贿官吏只得将把这笔“地租银”交由布政使上交国库。从此,葡萄牙人的贿赂变成了地租。后经交涉葡人每年上交地租白银500两(后增加至515两)并设立海关对商船抽税和议事亭向葡人夷目宣读命令与双方会商政务香山知县拥有最终司法处分权,葡人设立市政委员会(明称夷目)每3年举行一次选举和一支小型警卫队,建立税关向停泊澳门的葡国船只另行收税以维持澳葡政府经费。1574年明朝在莲花茎设立关闸由海防副使管理,1608年香山县令蔡善继为加强管理颁布《制澳十则》。
1646年,澳葡政府发兵300人、携大炮数门前来助战,一时使南明收复了不少失地。为了感谢传教士,1648年永历帝家族皆入教,同时宫中受洗的还有嫔妃50人,大员40人,太监无数。其嫡母王太后、妻子王皇后、太子朱慈炫都洗礼,但永历帝本人并未受洗。
1648年10月再陷危机,永历帝再次派人赴澳门求援,但澳葡当局仅以火枪百枝相助,显得微不足道。
清军平定广东后除废除守澳官外大致沿习明朝对澳措施,1685年清朝于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设立海关将澳门海关编入广州海关并改称澳门关口设防御1人家人2人。1731年清朝在澳门前山寨设立县丞衙门,作为香山县派驻机构。
1744年,清朝又设立澳门海防军民同知指挥县丞衙门与澳门驻军。澳门同知“专理澳夷事务,兼管督捕海防,宣布朝廷之德意,申明国家之典章”、“遇有奸匪窜匿唆诱民夷斗争、盗窃、及贩卖人口、私运禁物等事,悉归查察办理”。
1748年,华人李廷富和简亚二犯事,驻澳葡兵于大炮台拘捕,因拒不认罪被葡兵毒打致死。澳葡总督梅内泽斯拒不交出凶徒,次年经多番交涉,梅内泽斯交出凶手。此事件导致清朝于1749年颁布《澳夷善后事宜条议》,进一步加强清朝对澳门的全面管治。
1849年,葡萄牙停止向清朝交地租并占领关闸;1851年,占领氹仔;1863年,占领塔石、沙冈、新桥、沙梨头等地;1864年,占领路环;1879年,占领龙田村;1883年,占领望厦村(望厦)、荔枝湾 、石澳及青洲等地,建立海岛市。
1887年,签订《中葡里斯本草约》,随后正式在北京签订《中葡和好通商条约》(至1928年期满失效),澳门正式成为葡萄牙殖民地。
1999年,葡萄牙将澳门主权移交中国。
1630年,葡萄牙人何大化以耶稣会会士的身份抵达澳门,在澳门圣保禄学院学习汉语。1636年,进入明朝内地,前往杭州。1638年1月至1643年,被耶稣会派往武昌传教,时值明朝末年,武昌驻地被毁。1643年,到福州传教。
1648年,一位耶稣会葡萄牙籍的传教士阳玛诺进行劝化与边显基督教褔音书籍的工作。1659年3月1日,阳玛诺卒于杭州,葬于杭州城外的方井。
1666年,何大化因教案牵连,由福州被传往北京讯问。1667年,与多位耶稣会会士被驱逐到广州,任广州驻地会长。1669年至1672年,任耶稣会中国副省区会长。1672年,耶稣会获清廷平反,再度返回原驻地福州。1677年,何大化于福州逝世,葬于福州城外十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