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紫芝(?-?),字非园。浙江鄞县人。清朝官员。
康熙十八年(1679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官陕西道御史,嫉恶如仇。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陈紫芝参劾权臣明珠私党、湖广巡抚张汧“莅任未久,黩货多端”,“甚至汉口市肆招牌,亦指数派钱”,康熙帝下谕:“张汧贪婪,无人敢言。陈紫芝独能参劾,甚为可嘉。”后任大理寺少卿,不久即卒。传言为明珠所害。《清史稿》有传。
陈紫芝(?-?),字非园。浙江鄞县人。清朝官员。
康熙十八年(1679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官陕西道御史,嫉恶如仇。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陈紫芝参劾权臣明珠私党、湖广巡抚张汧“莅任未久,黩货多端”,“甚至汉口市肆招牌,亦指数派钱”,康熙帝下谕:“张汧贪婪,无人敢言。陈紫芝独能参劾,甚为可嘉。”后任大理寺少卿,不久即卒。传言为明珠所害。《清史稿》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