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朔是历法定年定月之基础。正者,岁之始也,朔者,月之始也。一年的第一个月称作正月,一月的第一日称作朔日。
因为计算历法,确定时间,须要具备天文知识,观测天文。因此,在上古之时,计算历法与授时被认为是与上天沟通的重要形式,只有部落领袖和统治者才有权进行。甚至于直到清代,私习天文都被认为是有谋反之意。所以在中国古代,统治者也常通过颁行历法以强调自己的合法性。在汉代以前的朝代多会采用不同于前朝的正朔,也就是改正朔。虽然汉朝以后很少改正朔,但改年号与颁历法仍然是皇帝体现权力的重要手段。旧时历书称为皇历,盖因历书必由皇帝所颁。
《礼记·大传》:“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孔颖达s:礼记正义/34疏:“改正朔者,正谓年始,朔谓月初,言王者得政,示从我始,改故用新,随寅、丑、子所建也。周子,殷丑,夏寅,是改正也;周夜半,殷鸡鸣,夏平旦,是易朔也。”
因为正朔是天子权力象征,所以在王朝更迭之际,奉何正朔也同时表明了政治取向。例如,孔子在《春秋》中,每年之初必称“某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也就是说,鲁尊周文王所定之正朔,以示鲁忠于周。而因鲁桓公弑君而立,桓公三年至八年,及十一年至十七年,《春秋》只称“某年春正月”,曰桓无王也。
夏以夏历一月为正(“夏正”)亦称(“夏小正”);商以夏历十二月为岁首;周以夏历十一月为岁首;秦颛顼历以夏历十月为岁首;汉太初历以夏历一月为岁首。
秦昭王施行颛顼历,以建亥之月(夏历十月)为岁首;有说改月,即秦历四月等于夏历正月;有说不改正月,以建寅之月为正月,四季完全和夏正相同,并以秦历十月开始一年。
自汉武帝正式使用年号,颁布太初历,改用夏正以后,后世两千多年的帝王一般只改年号而不改正朔,只有武则天,太平天国等改正朔。很多文献都称,今日所用之华夏历法就是夏历,但现行华夏历法已有演变,事实上今日之历法只是沿用了夏正,而没有用夏朔。夏以天明为朔,商以鸡鸣为朔,周以夜半为朔,体现了计时的进步;因为天明时间受天气、季节影响,鸡鸣也不准确,而夜半则可用天文观测精确确定,自周朝始,华夏一直以夜半为日之分界。现行历法在太初历之基础上完善发展定朔定气规则,令大小月及闰月之算法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