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从龙(1580年3月18日-?年),字见甫,号云衢,四川省顺庆府邻水县人。明末政治人物。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三甲进士,历仕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授中大夫、陕西按察使、榆林东路道(东路神木道)、寜夏河西道、陕西左布政使。其任广东布政使司右参政时,曾拆毁葡萄牙在澳门私筑的青洲教堂,捍卫了中国的主权。
冯从龙民籍。行一。三月初十日(或作三月初四)生。万历二十八年庚子科四川乡试第四十九名。会试第三百八十四名,吏部观政。
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四月,充副使持节册封藩王。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五月,充副使持节册封崇府懐安王翊锧。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四月, 册温裕王常澍长子由侎为纪城王。
万历四十年十二月(1613年),制满赴部,暂拟授部衔。万历四十八年正月(1620年),由山东副使陞浙江参政。
天启元年(1621年),两广总督陈邦瞻、广东巡抚王尊德采纳了署广东海道副使徐如珂的建议,派遣监司冯从龙、中军孙昌祚等到青洲毁其所筑教堂及墙垣。事后徐如珂在给冯从龙的信中高兴地说:“青洲山事,仰仗威灵,尽撤而毁之,此数十年来所姑息养成而不敢问者也。而一旦伐其狡谋,破其三窟,非神谋伟略出人意表, 何以有此。”。拆毁“青洲城”,打击了葡萄牙殖民者的嚣张气焰。同年七月十五甲寅(1621年8月31日),升广东布政使司参政冯从龙为陕西按察使。
天启五年(1625年)十月,为山东按察使、霸州道。天启六年(1626年)二月,升为湖广右布政使。天启六年(1626年)四月,宁达叙捷,赏银二十両。
邻水县北门外一里原有为其所立之“世代天宠坊”。墓在城南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