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行使死刑制度的国家之一,也是除美国、日本外少数仍旧保留死刑制度的发达国家,据联合国估计,在1994年到1999年间全球执行的死刑个案中,如果把各国个案数目与其人口相除,以新加坡的数字占最高,每百万人口>25宗死刑(其次为沙特阿拉伯,为每百万人口>11宗)。
新加坡是一个严刑峻法的国家,所有毒品罪、谋杀人家及任意绑架必定被判为死刑。
樟宜监狱为新加坡的死刑行刑地点,在逢星期五黎明时刻执行,全数个案均以绞刑方式处决。
当地全数死刑案件审判均公开进行,被判死刑者可在高等法院宣判前,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一次,每宗案件的审理过程均有文字记录可让公众取得。近期的高等法院及上诉庭的判决记录,包括死刑个案,可在法院网站下载 ,但新加坡政府未有公开有关死刑个案的详细统计数字、处决时间等详情,而当地传媒在每宗死刑个案执行后,多以短小通告方式对外发布。
新加坡死刑制度为人权组织批评;尤其是将之作为对干犯非暴力罪行者的强制性刑罚(如毒品相关罪行),受到更广泛的批评。